第一百一十章 论哥布林(还有一更)
作者:地狱狂战者   试图慎重的DND冒险者最新章节     
    这个世界是有名为勇者的存在的,根据林云的记忆,那是似乎是一个女的勇者,然后和一个女的贤者以及一个女的剑圣一起拯救世界。

    似乎在哥布林杀手的世界之中,她们才是真正的主角而不断的砍怪,砍怪,砍怪,并且还是龙傲天模式,见一个砍一个的那种,从来不吃瘪。

    据说年纪轻轻,但是却已经拥有差点就到传说中那些冒险者等级的金级别的冒险者身份牌了。

    勇者小队大部分的时间都在王都附近活跃,并且还是仿佛哥布林杀手那样的任务狂人,并且不像哥布林只做杀哥布林的任务,勇者小队直接就是做各种各样的高等级的任务,甚至一般人不接的高等级任务,她们就专门接那种任务。

    “既然你们知道,那么就好办了,因为这样,所以。。。。。。”之前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精灵弓手此时却是露出了有些尴尬的笑容。

    “所以,因为那些大人物都要将注意力放在那个所谓的魔神那里,然后因为实在是不清楚这里的那个关于卓尔的事情,到底是真是假,并且,到底是大是小,所以就暂时不想消耗太多的兵力,让我们作为炮灰,先看看具体情况,然后再做出决定,没错吧。”林云双手交叉,然后两只手掌顶着他的下巴,就这样看着她们。

    “。。。。。”一下子房间再次安静了下来了。

    精灵弓手的表情再次变得十分尴尬的感觉。

    而蜥蜴僧侣也是闭上了眼睛,在过了好一会之后,叹了一口气,然后说道,“是的,阁下可以这么理解,因为那些大人物实在是不知道那些卓尔到底想要干什么,应该派出多少的兵力过来,所以只能够派出我们这些冒险者,而因为最近为了对抗魔神,贫僧一族的族长,人族的诸王,以及精灵和矮人的国王,特地召开会议,最终选择通力合作。”

    “而因为事关卓尔,这件事可大可少,并且一旦整起来的话,会非常麻烦,也因为这样,所以这些种族也就各自派出一个冒险者作为代表,也就是我们,然后过来和你会和了。”顺了顺胡须,矮人道士说道。

    “因为情报十分混乱,毕竟种族都不一样,而我们这里也没有人类的存在,所以,一开始,我们甚至不知道应该去哪里找你们,要不是听到一个吟游诗人,从他那里知道有一个小队在一个精灵山寨中杀死了哥布林并且引燃了精灵古树,我都不知道怎么找你们。”精灵弓手一副无奈无比的样子说道。

    对此,林云只能够嘴角微微抽搐,对于这些各个国家的大人物的不靠谱有稍微一点的认识了。

    “嗯,我明白了,所以需要我们做什么。”林云稍微点了点头,然后问道。

    “近来,这长耳朵的领地上面哥布林很是猖狂,所以我们就想要看看是否得到你的帮忙,毕竟你们小队不是说,那个。。。。。。嗯,小鬼杀手。”矮人道士有些困难得说道。

    “你们知道具体情况吗?有哥布林祭祀,哥布林野蛮人,哥布林盗贼,哥布林圣骑士,精英哥布林,哥布林王,熊哥布林,大哥布林,甚至大哥布林军阀的存在吗?”虽然说林云已经大概猜到他们想要说的是哪里了。

    但是现在,林云需要做的就是先声夺人,让这些家伙知道事情并不会那么简单,而最重要的是。。。。。最少。。。。。能给人感觉他很专业的感觉。

    “前面的那些我还能够稍微能理解,但是精英哥布林?哥布林王?还有熊哥布林和大哥布林是什么,听都没有听说过。”蜥蜴僧侣稍微皱了皱眉头,然后说道。

    “精英哥布林的话,是一些类似于哥布林中的英雄,比起正常的哥布林要更加强壮以及狡猾,而哥布林王的话,甚至有足够的战略眼光,并且能够灵活地指挥高达上百只哥布林的战斗。

    而这些还仅仅只是正常的哥布林,熊哥布林,哥布林种生物中体型最庞大的就是熊哥布林了,这些粗壮的人型怪物站立时至少比普通人类要高一头。

    熊哥布林是孤独的生物,它们偏好独自生活和猎杀甚于聚集起来组成战帮和部落,不过,几个熊哥布林一起合作的情况也不罕见,而更多的时候它们会投效附近的哥布林部落,作为侩子手和守卫发挥自己的特长。过于个人主义的熊哥布林很难想它们的近亲哥布林和大哥布林那样集结成部落甚至国家,小规模的组织让它们在杀戮和折磨其他生物时感觉更好。

    人类是熊哥布林最喜欢的猎物,因为尝起来总是特别美味,同时熊哥布林还可以把受害者的手指和耳朵留下来作为战利品装饰。”仿佛一个生物学家一样,林云条条有道地将他所知道的东西说了出来。

    “哦,顺便一说,熊哥布林的身高高达2.3米左右,一般大概有300磅”

    而这些,当然不是顺口开河,也不是林云直接作弊,用他知道的东西随口说的,而是通过,自然知识检定。

    全知之眼被称为全知,所以林云就理所当然地在背景上面弄成了全部知识都略微熟练,所以也就是说。。。。。。

    而这一次,林云的自然知识检定结果是,“d20+2=18,成功。”所以林云才能够解释这么长的东西。

    当然,要是按照描述的话,那就是塞伦特从各种各样无聊的书籍中,知道了非常多的知识,而现在,则是通过回忆以及神明的启示,从而想到了其中的详细情况。

    “那么大哥布林呢。”因为林云似乎一直都在说熊哥布林的样子,所以在听了好一会还是没有听见大哥布林的精灵弓手下意识地问道。

    “大哥布林的话。。。。。说真的,那是我最不希望遇到的哥布林,因为遇到了大哥布林,也就意味着,遇到的,不是一个部落,而是一个国家的军队的感觉,****而且人口众多,这两个特点让大哥布林社会对它们生活的区域来说总是十分的危险。

    它们的繁衍能力极强,倒下一个马上就能填进来一个,这种能力使大哥布林从来不畏惧战争。极端好战的大哥布林吃饱了没事干就喜欢打一仗,不过大多数时候捕捉奴隶才是它们的目标,在大哥布林手中的奴隶通常痛苦而短命,并且它们总是会需要新的奴隶来替代那些死掉和被吃掉的。

    和其他哥布林种族相比,大哥布林生活也许是它们中最“文明”的一个。大哥布林把熊哥布林看作是可以收买的工具,它们很适合用来执行诸如渗透和刺杀的工作。

    体型更小的哥布林则被大哥布林所蔑视,虽然大哥布林认为哥布林足够坚韧不拔,但是哥布林混账的脑筋和对玩火过于执着的爱好让多数大哥布林部落无法容忍。

    不过,通常大哥布林也会在自己的领地内适当的养一窝哥布林,不过分给它们的地盘肯定不是那么受用就是了。

    大部分大哥布林都把自己的脑筋动到如何更快更好的打仗上。不管是制造战争机械的工程师还是搞爆破的炼金师,技术性的武器是大哥布林的最爱。

    那些在战争技术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大哥布林常常被尊为英雄,在部落中享受着高级别的待遇,同理,手巧的奴隶也很重要,所以矮人定居点对大哥布林捕奴队来说价值甚高。

    大哥布林对魔法力量的恐惧和偏见几乎是众所周知的,特别是奥术魔法。它们的萨满常常即被部落畏惧又受到尊敬,不过无一例外的是它们的居所一定会离其他成员的巢穴远远的。虽说极少,不过大哥布林奥术师也不是闻所未闻,它们的法术被其他大哥布林蔑称为“精灵伎俩”大哥布林对魔法的不信任源于它们对精灵的恨意。”

    “那个,是我孤陋寡闻吗?你说的这个众所周知,为什么我完全不知道。”面容有些僵硬,因为听着林云一大堆介绍,而有些头昏脑涨的精灵弓手举起手来问道。

    “唉,你们不知道吗?”林云一副茫然的样子说道,只是。。。。。很显然,虽然说他这卖萌装得不错,但是隔着头盔,却是一种。。。。。。

    “我们不知道真是对不起了。”三“人”似乎感觉到自己的脑壳有些疼,然后面对着巨佬,他们选择“跪”了。

    而看着三“人”似乎有些被折服了的感觉,林云也是有些懵逼,咋回事啊,我不就是当一下嘴炮吗?

    而这时候,林云张望了一下,看了看旁边的众人,只见奶牛妹以及女神官已经一副脑袋快要爆炸的样子,两只眼睛快要冒出圈圈了。

    而女魔法师也是一脸崇拜地看着林云,至于说吟游诗人,“曾经有一个这么好的装x机会给我,我却没有好好珍惜,如果上天能够再给我一个机会的话,我一定会说,让我来。”说着,吟游诗人仰天长叹了一声。。。。。

    至于说牛角战士和小吃货,这两个家伙已经处于,我是谁,我在哪里,我要干什么,啊,今天天气不错啊的样子。

    至于说刺猬矮人,此时的刺猬矮人,脸上的五官皱在一起,仿佛一副非常严肃的样子,但是。。。。。嗯,行了,这家伙已经失去了自我了,不用看了,都快灰白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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