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上帝无处不在
作者:唐十翼   半神之殇最新章节     
    张哲翰惊慌并不是因为脚步声,而是因为威压。
    刚才杀死的三个三眼人都是晬天境,而现在感受到的威压至少是钧天境。
    三十六计走为上。
    不一定打不过,而是没必要拼命,《孙子兵法》说“非利不动,非得不用,非危不战”,在别人的地盘,没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能跑就决不打。
    用阴遁可以走,但松鼠带不走。瞬移就别想了,这石屋只有一个门,能不能突出去都不一定,极有可能被一巴掌拍死。
    张哲翰把松鼠顺进储物舱,运起穿墙术,从后墙穿了出去,身后传来一阵叽里咕噜的吼声和石器的碎裂声。
    此前穿墙术也只是测试了几次,还从来没有在实战中用过,能穿多厚的墙,能穿多远,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形势紧急,也只好冒死再试一次。
    屋后是一条窄路,张哲翰怕不保险,脚步不停继续往前穿,进了对面一栋石屋。
    是个卧室,空气中弥漫着酸臭的汗味,地上散落着一黄一绿两件袍子,四只靴子分不清对,两个三眼人正在床上赤条条纠缠啪啪。女人突然停下动作,好像看见一道黑影穿堂而过,甩了甩头,三只眼睛使劲眨了眨,以为是幻觉,闭上眼睛继续战斗。
    张哲翰刚穿出卧室,砰的一声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那人叽里咕噜骂了一声,张哲翰忙弯腰点头表达歉意,没成想屁股又撞上另一个人,这才发现已经站在一条大街上。
    差不多二十米宽,可能是村里最宽的大街,街道两旁全身地摊,是真的地摊,就是前面铺块布后面坐个人的那种,吃的用的穿的全有,鼻息里闻到各种食物的香味,耳边充斥着叽里咕噜的叫卖声。
    街上溜达的人群谈不上摩肩接踵,却也算得上川流不息,全都穿着形形色色的袍子,热闹程度绝不亚于达姆城。想起以前和宁妮在副本里胡吃海塞的逍遥自在,张哲翰唏嘘不已,但现在只能咽口水看看,不敢进店,不敢买东西。言语不通,还有一只眼睛是假的,一不留神就会露馅。
    好不容易遇到个不用说话的摊摊,卖的居然是烤红薯,香得实在不行,抛下一枚贝币买了两个,自己吃一个,扔了一个进储物舱,没想到松鼠根本无动于衷,早就挺着圆滚滚的肚子仰面朝天睡着了。没错,是真的烤红薯,非非说,红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5500万年前。
    烤红薯吃到一半,抬头看见那栋村中央最高的方形建筑就在西边,张哲翰不着急去,他知道只要进了那里,一定会发生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背后有人拍了一下肩膀,叽里咕噜说了句什么,张哲翰回头一看,是个三眼人,一副老朋友打招呼的样子。
    张哲翰嗯嗯两声算是回应,吃着烤红薯耐心地听他继续叽里咕噜,直到他说完自己走了,才若无其事地往回走。
    池塘边空无一人,那个小白鼠早已不见,不知道是被救走还是死了消散,张哲翰把小松鼠唤醒弄出储物舱,指了指崖壁边缘道:“鼠儿,犬儿就在下面,你先去找她,我一会儿就来。”
    松鼠嘁嘁答应一声,伸了个懒腰,四条腿一张,飞过池塘,在“绿帽”边缘往下一沉,消失在视野里。
    张哲翰舒了口气,把储物舱里另一个烤红薯取出,剥开皮,咬了一口,大摇大摆往村中央走去。
    走了几百米,突然看见那个小白鼠正带着几个人往这边来,急忙往左一拐,溜进了一个胡同,一抹脸换了副面孔。他居然没死,由此验证了一件事,被“神厷”杀伤的三眼人是可以被治好的。
    胡同里几乎没什么人,都是后墙,没看见一个门,只有一些透气用的小窗。从窗下走过,能听见不同嗓门发出的咕噜声。
    走了一百多米,从一个十字路口往左拐,进了另外一条胡同,突然听见有人说话,是两个三眼人,说得还挺激烈。从威压状态看,其中一个是钧天境。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张哲翰扭头想换条路,没想到两人吵着吵着还动起手来,其中一个声音好像听到过,仔细一看,竟然是马科斯。看样子他被打劫了,副本里无法无天,打劫打来打去是常事,狼界也不例外。
    这就不能不管了,马科斯是晬天境,那和他吵的三眼人就是钧天境,虽然三眼人打不死,被抢肯定免不了。
    张哲翰看看左右没人,一手拿着半截烤红薯,一手剥着红薯皮,挡在马科斯身前假装劝架。
    正好一拳打来,张哲翰剥红薯皮的手抬起一挡,顺势一翻,一个小擒拿手擒住攻来的拳头,运起轩轾术。
    一阵酥麻,果然是天行者。
    那人三只眼圆瞪,脸憋得通红,嘴里叽里咕噜骂着,另一只手又挥拳向张哲翰打来。
    张哲翰不闪不避,拧腰发力,一个寸拳击出,打在那人喉结下面的梨状隐窝,嘭。
    拳面击中梨状隐窝的一刹那,拳锋蛛刺不易察觉地一发即收,这一刺刺出四个眼,前面两个,后面两个。
    三眼人被打得贴在墙上,双手捂着冒血的喉咙,呃呃说不出话。
    黑光一闪,人头落地,咕噜噜滚出五六米,无头的躯体抽搐着贴墙滑下。
    “主人!”马科斯惊喜地叫道,能杀死三眼人的不可能是别人。
    张哲翰转过头:“你怎么在这里?”
    “我本来就是这里的啊,您杀死的那些伏击的士兵都是这里的,是白案把我们调去的。”
    “你不是在王宫当卫士吗?”
    “王宫被天雷轰的时候,我趁机逃回来了。”马科斯说道,“刚才我听说村口死人了,就猜主人一定来了。”
    尸体消散,地上散落一大堆贝币,张哲翰搂起来塞给马科斯,“走,先去找个地方吃饭。”他心里想的是,终于有了个点菜的,可以解解馋了。
    刚才那人想打劫没打成送了命,现在他所有的钱反倒落在自己手里,马科斯心花怒放,捧着贝币屁颠屁颠跟在后面,“主人,您想吃什么?”
    张哲翰扬了扬手:“最贵的!”
    这是宁妮带出来的毛病,副本里吃东西必须最贵,兜里那些钱你今天不花掉,明天一刷新就没了,更别说带不出副本了。
    马科斯选的最贵的餐馆是一间布置考究的石屋,里面的桌椅板凳全身汉白玉的,石桌上还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宝石和黑曜石。
    两千万年前没有包厢,两人在角落的一张石桌坐下,伙计过来叽里咕噜,马科斯也叽里咕噜,不一会儿就上了一桌子菜。
    马科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肉放进张哲翰碗里:“您尝尝,这里的厨师是哒哒,味道最接近我们姆岛的味道。”
    两千万年前的人类自然没那么多煎炒烹炸,不是烤就是煮,不过还是让张哲翰感到惊讶,他尝到了盐和香料,会使用调味料的文明绝对不能算低等文明。
    “其实我们姆岛上的菜比这里要多得多,也好吃得多。”马科斯一边吃着,一边不无骄傲地说道。
    “哦?”
    “别忘了我们那里是‘上帝的厨房’,甚至你们新界的菜我们那里都有。”
    马科斯说的“新界”就是人界,他早已看出我不是三眼人,而且人界在他们那里不算什么新鲜词。张哲翰试探着问道:“川菜听说过吗?”
    马科斯想都没想:“何止听说过,据我所知,那是上帝最喜欢吃的菜。”
    “上帝”喜欢吃川菜?那他一定去过幻界,去过地球,去过四川,难道真如马科斯所说,“上帝无处不在”?
    能“无处不在”的是什么?只有布道者能够畅行三界,难道“上帝”也是布道者,狼界的布道者?
    张哲翰端起一碗粟米粥喝了一口:“你见过新界的喏啦?”
    “见过一个。”马科斯咂巴着嘴。
    “在姆岛?”
    “嗯,那次是跟着白案去围剿,据说每年都会有一两个。”
    “你怎么肯定他们不是啷咯啷大陆的喏啦?”
    “他们穿衣服,身上没毛,和我们差不多,只是少了一只眼睛。”
    两只眼睛的人去了三眼人的地盘,基本就无处藏身,万里之外的海岛,无法使用登载舱,且不说去的时候有多难,上岛了能不能逃出来都是个问题。
    “你刚才说你归白案指挥,他在这里吗?”
    “不好说,他们这个级别的哒哒,能随时去任何地方。”
    果然他们也会逐日功或阴遁,难怪红案能那么快出现在撸撸村,那么迅速地出现在红石峪。
    “你们不能吗?”
    “普通哒哒怎么可能,那是上帝赐予的能力。”
    又是上帝。
    阴遁和逐日功这种逆天的遁走能力绝非源自神佚物和秘籍,只能出自布道者。李维斯的阴遁出自龚丽,绿袍那些共祭会高手的逐日功出自祝先生,而红案、白案的遁走能力出自“上帝”,这几乎坐实了“上帝”也是布道者,只有布道者才能把这种能力授予他人。
    从这个意义上说,蒙哥马利做了一件功德无量的事,通过晶片赋予人界的天行者登载舱,让空间穿越成为可能。
    眼下的任务是搞清楚神庙是怎么回事,张哲翰问道:“村中间那个方形房子是不是哂啦庙?”
    马科斯似乎早有准备:“我正要问您呢,我猜您来高天原一定是为了哂啦庙。”
    “为什么?”
    “猪里也来过,去的就是哂啦庙。”
    “他?他成功了吗?”
    “不知道,不过他是被影影打出来的,连滚带爬的那种。”
    张哲翰差点笑出声来,祝先生有多狼狈他是最有发言权的。
    “你进去过吗?”
    “那里面谁都可以进,只要不去招惹那个黑影影就行了。”
    “黑影影?”
    “哦,用你们新界的话说,就是祭司,我们姆岛上也有。”
    “招惹了会怎么样?”
    “只要超过三句话,就会像猪里一样被打出来。”
    “有意思,”张哲翰站起身,“咱们现在就去看看。”
    正琢磨着是不是把剩菜打包带回去给哮天吃,马科斯敲了敲石桌,伙计拎着个大大的黑袋子过来,马科斯接过递给张哲翰:“点菜的时候就预备好了,这是给您的坐骑准备的。”
    张哲翰打开一看,里面装着一条烤蹄膀,不知道是猪腿还是别的什么腿,拎着得有五六十斤重,肉质的颜色由浅入深,从粉红到焦黄,用刀切了刀花,滋滋冒油,撒了香料,香气扑鼻。
    神庙就在附近,直线距离不过两三百米,穿过两条胡同就到了。
    这是村里唯一一栋两层建筑,全部用汉白玉建成,连一根木头都看不见,二三十级台阶上去是一排雕花石柱,三角形屋顶上刻着奇怪的图案。门前一个小广场,一群小三眼孩子在嬉戏玩耍。
    进去是个大厅,正中央立着一座和达姆城一模一样的十几米高的三眼半身石像,高鼻深目,黑曜石眼睛,表情肃穆庄严。
    石像前站着一位身穿黑色长袍的三眼老人,满脸皱纹,目光呆滞,像机器人一样一动不动,枯槁的双手合握着个不知道什么材质的方盒,黝黑的底色,红色的纹饰。
    “你说的祭司就是他?”张哲翰目不转睛打量着眼前的老人。
    马科斯不安地东张西望:“嗯,平时都是这个样子。”
    张哲翰首先想到的是储物舱里那两个“机器人”。
    机器人和npc是有区别的,副本里的npc接近于常人,附着着故事和剧情,机器人则不一样,往往是某些剧情的“零件”,不需要沟通,只要你做对了,就能过关。
    张哲翰伸手在他脸上摸了摸,运起轩轾术,没有触电的感觉,确认是npc。
    如果真的是npc,这会儿已经被拉低到了地藏境,一刀杀了可能就能拿到盒子。
    问题如果那么简单,祝先生就不会被打出去了,轩轾术可以确认他不是天行者,但无法确认他到底是不是机器人。轩轾术的前提是“生物接触”,如果连生物都不是,哪来的“生物接触”?
    张哲翰慢慢伸出手,试探着放在方盒上,眼睛盯着满是褶皱的脸。
    马科斯急忙提醒道:“您小心点,很多人去抢那个盒子都被打了出去。”
    “是吗?”
    张哲翰轻声说道,手慢慢往回收,马科斯惊得目瞪口呆。
    那个谁都拿不下来的方盒,随着张哲翰的手脱离了祭司,握在了张哲翰手上!
    祭司的脸上还是没有任何表情,双手依然虚握着,没有任何反应。别人费尽心机做不到的事,张哲翰就这么简简单单做到了。
    其实张哲翰握着方盒缩手的时候心里也发慌,暗自运着“神厷+九地”准备硬抗祭司一击,不过他心里多少还是有些底,你机器人再厉害,也厉害不过绿袍对吧,最多也就像祝先生一样被打得连滚带爬。
    他笃定只要拿出猪角就能顺利拿到方盒,不过当着仆人的面,他还想装一把逼。因为有50%的可能,只要你身上有猪角不需要拿出来就能装逼成功。当然还有一个心思,虽然猪角读出来全是问号,但肯定是个神佚物,越是问号越说明其中隐藏着什么秘密,如果就这么交出去没了太可惜了,也许会就此错过什么机缘。
    “主人!您真的是哂啦!”马科斯惊叫道,脸上满是崇拜,他又亲眼目睹了一次“神迹”。
    张哲翰把盒子拿在手上,正要打开看看是什么,马科斯突然大叫:“主人小心!”纵身一扑,挡在张哲翰前面。
    “嘭!”
    马科斯被打得粉碎,张哲翰趁机一个瞬移后掠十几米,没急着逃跑,把方盒扔进储物舱,气定神闲地看着袭击者。
    刚才就隐隐觉得有威压,只是因为被威压惯了没怎么在意,没想到还真有人伏击。
    地上马科斯的碎片像蠕虫一样爬行,水银一样像一个地方聚集,刚才他站的地方,站着一名三眼人,身穿褐色长袍,戴着一只圆形大耳环。
    “老德,你说你变个三眼人也不舍得把耳环摘了,那玩意对你就那么重要吗?”
    光系,大耳环,能变化,除了皮尔斯还能有谁?张蚝奉命追杀后到红石峪,皮尔斯怎么能闲着?
    皮尔斯没追击,也没搭理张哲翰的调侃,冷冷地说道:“至尊主要杀你。”
    “明明是你在杀我好吧。”
    “你知道我杀不了你。”
    “这不让你杀了一次了嘛,要不然你怎么交差。”
    “……”
    “快走吧,否则一会儿走不了,会像韩子高一样狼狈。”
    张哲翰这话绝不是危言耸听,因为他已感受到门外传来强烈的威压。
    这么强的威压,不是红案就是白案,无论是哪一个皮尔斯都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