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经理是一名土生土长的美利坚公民,名叫琳达。
她是一个 41 岁的中年白人女性,有着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
她看起来十分精干,眼神坚定,给人一种信任感。
在面试中,琳达展现出了对财务工作的热情和敬业精神。
让陈东瑞相信她能够胜任这个职位。
而行政助理则是一个 28 岁的华裔美国人,中文名字叫李悦。
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长发和灿烂的笑容,让人感觉十分亲切。
李悦在美国长大,但她依然保持着对中国文化的热爱和传承。
她能够流利地使用中文和英文。
这使得她在公司的国际业务中,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
陈东瑞对这两位新员工充满了期待和信心。
眼下,与陈东瑞面对面交流的这个白人——
是一名律师。
陈东瑞正在对他进行面试。
这位名叫古德曼的律师,不是猎头公司推荐的人选。
而是刚刚入职公司才两天的琳达推荐的。
根据琳达的介绍——
这个叫古德曼的律师,今年40岁。
虽然学历普通,但经验和能力都可圈可点。
具体来说,古德曼毕业于普通法学院。
从学历和资历上讲,远远无法与那些从全美顶尖法学院毕业的律师相比。
甚至,也比不上从州里面有影响力的法学院毕业的律师。
所以,他在大学毕业后,只能在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
在古德曼的十几年律师职业生涯中。
曾先后在数家中小型律师事务所工作,
但都由于种种原因,选择离职。
两年前,古德曼选择挂靠律所,自己单干。
关于古德曼频繁离职的具体原因是什么,琳达也说不清楚。
因为,琳达只是古德曼的一名客户。
古德曼曾经帮她打过一个官司。
琳达觉得古德曼的能力不错,而且,收费也不算高。
是一个性价比较高的律师。
因此,当琳达知道老板要招聘法律顾问之后——
便主动推荐了他。
陈东瑞之所以考虑与古德曼见面,给他提供一个面试的机会。
除了因为古德曼的性价比较高。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
古德曼学习过汉语。
虽然水平谈不上有多高。
但基本的日常交流还是没有问题的。
对陈东瑞来说,她的英语口语水平,比较一般——
只能勉强与人交流。
但有时还是难免会出现词不达意的情况。
或许,当陈东瑞在美利坚多生活一段时间。
她的口语水平会得到迅猛提高。
但那是将来的事。
所以,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如果有可能——
陈东瑞在招聘的时候,会尽量优先考虑会说汉语的人。
此刻,陈东瑞已经与古德曼交流了一段时间。
在这段时间里,古德曼不只展现了他不错的汉语水平。
还展现出了他的专业素养和出色的口才。
给陈东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具体来说——
古德曼的长相非常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亮点。
他的身材不算高大,相貌也并不出众。
然而,他的嘴皮子却非常利索,一旦开口——
就能够迅速而准确地表达出自己的观点。
他的言辞简洁明了,却又富有感染力,让人很容易地理解他的意思。
在与古德曼的交流中,陈东瑞提出了一些关于法律方面的问题。
这些问题涉及到了公司的一些敏感事务,需要得到专业的解答。
古德曼并没有让她失望,他基本上都能迅速给出答案,而且言之有物,非常有说服力。
他不仅对相关的法律条文非常熟悉。
而且还能够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解释和应用。
这让陈东瑞对他的专业水平产生了较高的评价。
在这种情况下,陈东瑞颇为意动。
她开始考虑聘请古德曼担任公司的法律顾问。
她觉得,古德曼应该是可以胜任这个职位的。
他的专业素养和口才都非常出色
如果他能够成为公司的法律顾问,相信他能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然而,陈东瑞也意识到,聘请古德曼并不是一个轻率的决定。
实在是对公司来说,在美利坚这个国家开展投资业务,法律顾问太重要了。
她需要对他进行更加全面的考察,以确保他真的适合这个职位。
她决定与古德曼进行更多的交流,以便更好地了解这个白人律师的能力和性格。
在接下来的交流中,陈东瑞询问了古德曼——
有关公司治理、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方面的问题。
古德曼不仅能够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解释。
还能提供一些实用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他的回答,展现出了他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
让陈东瑞很满意!
此外,陈东瑞还与古德曼就一些法律伦理问题进行了讨论。
她发现古德曼在处理敏感问题时,始终秉承着着高度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
他能够从公司的利益出发,提供合法、公正的建议。
这让陈东瑞对他的信任度又增加了一分。
在交流过程中,古德曼的沟通能力也给陈东瑞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能够清晰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倾听他人的意见,并在讨论中保持冷静和理智。
这种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公司法律顾问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经过这十几分钟的交流,陈东瑞对古德曼的表现非常满意。
她认为古德曼基本具备了担任公司法律顾问所需的专业知识、经验、职业操守和沟通能力。
当然,知人知面不知心,古德曼的为人究竟如何?
还需要长期观察。
但至少以陈东瑞目前的观察,古德曼是一个可以尝试聘用的人选。
考虑到公司急需用人。
陈东瑞最终下定决心。
接下来,陈东瑞和古德曼谈起了聘用方式的问题——
是全职还是兼职?
古德曼表示,专职和兼职他都能够接受。
但如果以全职的方式加入天瑞公司。
他对薪金的要求不能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每年的基础薪金,十万美元起步。
如果是兼职,只需要一半,也就是五万美金每年——
而且,适当低一些,他也可以接受。
陈东瑞稍加考虑,便排除了全职选项。
以公司目前资金状况,需要精打细算。
在员工薪酬上,要尽量节省一些。
所以,与古德曼的合作。
还是应该选择兼职的聘任方式。
等将来公司财务状况好转,再考虑全职聘用。
至于古德曼要求的五万薪金,陈东瑞肯定要进行讨价还价。
况且,古德曼自己也说了,可以降低。
然而,随着具体商谈薪金问题。
陈东瑞发现——
古德曼的期待数额,与陈东瑞的心理价位存在一定差距。
古德曼提出,如果做兼职法律顾问。
他的价格可以在五万年薪的基础上,适当降低一些。
但不能少于四万五千美金。
而陈东瑞觉得这个价格过高。
毕竟古德曼只是一个普通法学院毕业的小律师。
在美利坚没有丝毫名气可言,而且只是兼职性质,不值这个价。
因此,陈东瑞最多只愿给出三万的薪金。
然而,古德曼却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和经验非常丰富。
他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处理过各种复杂的案件。
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他认为自己的能力和经验,应该得到更高的报酬。
绝不能低于四万五千美金。
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僵持不下,场面一度十分尴尬。
“古德曼先生,我现在对你的能力谈不上任何了解。
所以,我不可能给你开出高薪。
如果我们在合作一段时间后。
我觉得,你的能力令我满意。
那么,我肯定会给你一份令你满意的薪水。”
陈东瑞注视着古德曼说出了她的想法。
她的意思很简单。
她不是冤大头。
在没有确定古德曼的能力之前,不可能给出高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