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情景复刻
作者:炒鸡蛋天下第一   崩坏:开局加入逆熵,制霸娱乐圈最新章节     
    【《麦琪的礼物》?啥玩意儿?送礼物的故事吗?】
    【兄弟,不能跟你剧透,剧透就没意思了,你还是自己买一本杂志看一下吧,我保证你绝对不会后悔!】
    【之前就被朋友推荐过!刚买到手!现在就看!】
    【我已经看完了!必须狠狠的推荐!我一个一米九的壮汉,看完直接泪奔!】
    【不愧是被《火花》首推的作品!这质量我认可了!】
    【真的好久都没有读过如此触动我灵魂的作品了,千剑yyds!】
    【之前我就看过千剑的《狼》,当时就被作者的脑洞惊呆了,现在又是一篇《麦琪的礼物》,结尾反转的我头皮发麻!我感觉这次的作品甚至比上一次的更加优秀!】
    【确实,这结尾实在是太精彩了,这让我的大脑旋转!应该怎么形容来着——】
    【出乎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对对对!就是这句话,朋友,你就是我的互联网最强嘴替!】
    【我有预感,有了这次的作品,千剑真的要超神了,他在文坛的地位虽然现在不高,但凭借这一篇小说,他就能名留青史!】
    【他留不留史的我不在乎,我就想知道,他这个月的《全职高手》新章节什么时候发,我等的花儿都谢了!】
    【催更!】
    ......
    很快,网络上的议论范围扩大了,并且开始快速的蔓延。
    《麦琪的礼物》毫无疑问的受到了广泛的好评。
    同时,《火花》年刊的销量也蹭蹭上涨,翻了好几翻!甚至有些店铺都卖脱货了!
    大量的读者举着钞票堵在门外想要买书,可是书店却没货可以卖。
    看着眼前钞票,只能看却赚不到。
    一时间,那些店铺老板冒出一种似曾相识的既视感。
    这特么不是当初《全职高手》第一本纸质书发布时的场景吗?
    这特么还带情景复刻的?
    这千剑也太邪门了吧?写长篇小说能爆火,写短篇小说也能爆火。
    属实是有些汗流浃背了!
    此时,千剑的名号也在作家圈子里大大的出了一次风头!
    之前的千剑虽然也算是崭露头角,但是他身上的长篇小说作者标签太显眼了,让人们都下意识的忘记了他在短篇小说领域的才能。
    现在这篇《麦琪的礼物》,其结尾所带来的冲击力,让人们再次想起千剑写短篇小说的能力来。
    这一次,他短篇小说作者的头衔第一次超过了长篇小说作者的头衔,人们再一次将目光放在了他的身上。
    不少人也是暗自思索。
    难道千剑真正擅长的其实是短篇小说?长篇小说才是他抛砖引玉用的砖头?
    要知道,想要写一篇优秀的短篇小说,其难度可不比写一篇爆款的长篇低多少。
    长篇可以稍微水一水,但是短篇可必须从头干到尾啊。
    更何况这一篇《麦琪的礼物》中所采用的写作手法也是十分独特和出色。
    其中有一个比较专业的短篇小说作者群里,名为【枕玉】的那位大佬也开始了自己的分析:
    “这篇小说,全文中的大部分场景和心里描写都采用了第三人称的视角,也就是所谓的上帝视角。不过在运用上帝视角的时候,作者还选择新的换用了第三人称的有限视角,也就是运用小说中人物的视角或者眼光来进行叙述。”
    “在结尾处,更是同样运用了这种有限的视角来制造悬念,当丈夫看见德拉为他买的表链时,并没有什么反应,而只是笑了笑,读者自然是不知道丈夫为什么会是这种反应,只有在看到结尾的时候,才会猛然发现,原来这里就是一处伏笔。”
    “也就是因为这种有限的叙述,这才有了如此奇妙的结尾。”
    “千剑在小说的结尾打破了传统的‘顺其自然式’表达方法,采用了十分极端的‘悬念式’表达方法,其剧情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让人感觉出乎预料,但是想了想,又不得不承认它的合情合理。”
    “这种极其独特而又奇妙的写作手法,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甚至可以说,这是千剑首创的一种全新写作手法。”
    “光是这一点,就足够让千剑拥有封神的资格!”
    很快,枕玉的言论便被转发到了很多的地方。
    人们看着他的讲解,纷纷惊掉了下巴。
    首创全新写作手法?
    这都多少年没有听说过了?
    记得上一次创新写作手法还是十年前,而是那也不算是首创全新,而是在原有的写作基础上进行了改进。
    但仅仅是改进,那位作者就已经成为了作家协会的骨干级成员。
    毕竟这个世界的作者浩如烟海不知道多少,能在写作手法上进行创新的有几个?
    大部分的人只是沿用老一套的技巧而已。
    但是此时,居然说千剑首创了写作手法?
    这在文坛造成的轰动,不亚于一场十二级的地震。
    不少的大佬作者在读完《麦琪的礼物》之后,整个人都愣住了,震惊到了无法说话的地步。
    甚至有传言,说一位大佬作者半天没吃饭,回过神之后直接将自己准备了大半年的作品撕掉了,并且扬言要用这种全新的写作手法重新写一篇。
    要知道这位作家可是短篇小说领域的真正大佬,对比音乐圈,也就是相当于曲神的存在。
    由此可见,“欧·亨利式”的结尾造成的轰动有多大。
    不过目前轰动的也就是文坛,普通的读者并没有太多的感受,他们只是觉得这篇《麦琪的礼物》十分牛逼,结尾更是让他们头皮发麻,这个叫千剑的作家挺厉害的。
    其实这也正常,毕竟艺术传到到群众中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想要当代就大红大紫的其实只是少数。
    无数被后世奉为经典之作的作品,在刚刚发布的时候并没有引起多大的轰动,甚至需要过去几百年,人们才会意识到它的重要性。
    大家可以想一想那些世界级的名着,他们成名的时间距离它们发布的时间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