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永远在充斥着一股暴躁与不安分。陶吴县是会京府一个不起眼的小县城,但胜在静谧安详,景色别致。每一季的四季轮转,都有它独特的韵味和景致,如同一幅幅细腻的画卷,缓缓在时光的长河中铺展。
春季万物复苏,夏季绿意盎然,秋季金黄丰收,冬季银装素裹。
最重要的是,这陶吴县,是唯一一个没被极乐花染污过的地方。可也正因为如此,陶吴县虽土地不少,但都被有钱有势的乡绅们低价收购,用以做自己的度假私宅。
何氏染坊坐落在陶吴县西侧,那里高墙围绕,处处百年老松垂须过墙,显得有些阴森,外人难窥染坊全貌。
再加上日夜总有些染坊的工人们,若隐若现的溜达巡视,吓阻一般百姓接近。然而明眼人一眼便知是武功高强的护院守卫,更加深这何氏染坊的神秘之感。
不过那些所谓的武功高强的护院,在真正的内家高手眼中,也就是抗揍一点的靶子而已。尤其是对李焕仙而言,他们,都是待宰的猪!
“哒哒哒……”
李焕仙一袭黑衣,头戴毡帽,腰胯天狼啸月刀,于暗夜中赶路。脚步不紧不慢,与自己的呼吸相结合,一吸一呼间,看似缓慢的身影便窜出去五六丈远。
陶吴县算是会京府的一大销金窟,有钱人都喜欢来这里消费。只见夜晚下的陶吴县城灯火澈夜通明,人潮熙来攘往川流不息,车水马龙鱼贯列队相连里遥,不论三教九流之士,只要有钱在身,赌场、妓寨的大门永远为你开着。
尤其是这里的妓寨,号称恩客流入上三千,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馆宅楼阁林立,占地数亩,奢华不下楚国洛阳。
李焕仙就在黑夜中缓缓行动着,他的目标很明确,找到何家花田,一把火丢过去,给奉牛村讨个公道,也算给自己一个交代。
“哗……”
李焕仙距离何氏染坊已不足三十丈,整个人腾空而起,有若暗夜之枭飞落于院墙一侧的大树之上。浓眉若剑向上飞扬,双眼如炬灼然,居高临下的开始注视着忙碌的染坊。
“怪了。”
李焕仙蛰伏在院落外,见到染坊内虽然练家子不少,但他们都在规规矩矩的给布料上色。虽然明知这是何家的欲盖弥彰之术,可这地方连一点土腥味都闻不到,完全不像是个能耕种的地方。
“嗖~”
李焕仙飘然伫立枝头,遥望五丈外的染坊内竟有有铠甲士官兵戒备森严,且院内烛火通明,三步一哨,五步一岗。当下虽然心有疑惑,但也顾不得那么多,黑纱蒙面,双眼孔洞中爆起慑人精芒,轻挥双袖,人如大鹏展翅飞翔,抛弧线迎盘月一掠而逝。
脚踏冬季枯树多少有些声响,可李焕仙身法极快,院内的护卫虽然听到了异动,却已分不清楚是飞鸟还是月光。
皎月盘空,仰熙丹崖,俯澡绿水。
此染坊内里别有洞天,但见地表温热,雪花落地立即销雪成冰。而染坊的工人们好似早已见怪不怪,在院落工作的众人都穿着钢钉捆绑的棉靴,在滑不溜丢的冰面上如履平地。
“没理由这么热。”
李焕仙窜房越脊若行云流水般飘逸,躲在暗处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随后便翻身抄入厨房。因为染坊面积虽然不小,但就算把这里的土地都拿来种极乐花,也不可能与阮志五的花田分庭抗礼。在结合地表温热,李焕仙有理由相信,这地下定有一番别样光景。
可他没兴趣做地毯式搜索,也没必要那么做。杀手在作业时虽然勘察地形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更多的是给自己设计逃跑路线。
至于找寻目标这种事,李焕仙根本不用大费周章,只需要盯着一个地方就行,厨房。
你屋内有痰盂,不用出来上茅房,可吃饭得有人给你做吧?这染坊内不下几百口子人,厨房定然要从早忙到晚。而这么大的染坊,却只有一个不大不小的后厨。而且闻着厨房刚出锅的香味,李焕仙可不相信这丰盛的佳肴是给工人吃的。
“果子狸炖水鱼鞭?大晚上吃这么补,不怕流鼻血吗?”
一闻那股味道,李焕仙就猜出了这菜的名堂。这道菜,堪称补肾壮阳的顶级药膳!嗯,当年在秦国时,秦若水很怕他纵欲过度,天天给他炖这玩意吃。
这道菜,汤汤水水一半一半,其中还有股子黄精混合红花的药味,定是给有身份之人的大补品。而且看厨子大勺挥舞的那么急,想必是对方急需药补蓄力。
这就简单了,不用继续像个无头苍蝇在这染坊乱转了。直接跟在送菜的身后,看他进哪个屋。能吃这道菜的,想必是这染坊内的头目。到时候李焕仙一把妖刀架在脖子上,还愁找不到何家花田吗?
“出锅了,快送去!”
随着大厨的一声吆喝,一道药膳被精美的碗碟装入其中。一大锅极品之物就熬煮出两碗精华,估计药劲不会小。李焕仙隐于阴暗处,双眼轻眨,倒也不急于跟着送菜的小厮。反而是远远的望着小厮的身影,记下路线。
过了约一盏茶的功夫,李焕仙仗着身法溜入一处不起眼的偏宅中。小心翼翼的将手掌扶在门框上,发现寒冬腊月之中,木质门框依旧温热。
“当当当~”
简单的敲了三下门,李焕仙低着头犹如丧尸一般孤立在门前。门外一口硕大的青铜鼎炉横在道路中间,重若几百斤,且香火不断,烟雾缭绕间,使李焕仙的身影更加缥缈无踪。
“咯吱~”
“何事?”
屋内有六个手持利器的汉子在看守,为首之人开门望见头颅下垂的李焕仙问了一句。
“送个口信。”
李焕仙装着相熟的口音,吊儿郎当的就一脚迈入房中。可别忘了,这小子还蒙着面呢!屋内的六名汉子又不瞎,当场厉喝道:“谁的口信?”
“阎王。”
“嗖嗖嗖嗖嗖嗖……”
天下无坚不摧之利器,有谁比得过杀神之刀?李焕仙一脚进屋,门都懒得关,快刀快斩,风雷四式幻化追风残影,长刀灵动,去势如虹。
这一手快刀,仿佛闪炽星芒般犀利。凌空快斩,浑然天成般不着一丝人间气息。彷如九幽之中逃离地狱的嗜血魔魁般,不具备任何情感,只是无情的斩击!
李焕仙的暗境功力催生风雷刀法,一刀六式,迅捷如风,刀虽厚重,却轻灵寂静,无迹可寻。
“嘭!”
只是须臾之间,屋内的六名守卫便环眼睁大,虬髯如刺,只觉血脉喷张欲裂,唇齿虽动,却无法发出声音。下腹发力间,口喷鲜血,六人同一时间被李焕仙割断喉管,应声倒地。
“咯吱~”
李焕仙甩了甩手中妖刀,麻利的关好了房门,随即在屋内乱窜了起来。转悠一小圈,屋内的所有边边角角都走了个遍,却根本没有发现送饭人是从哪里出去的。
“看来是有密道机关。”
李焕仙没兴趣翻箱倒柜的寻觅机关,反而走到六具尸首旁,仔细观察起了众人死不瞑目的表情。
这世上,有两种人找东西是最厉害的。一种是职业杀手,一种是职业飞贼。
别以为闯空门的小偷进了屋内会随意乱翻,那都是不入流的货色才干的事。真正的职业飞贼进了你家偷东西,三天五天内你都无法发觉自己丢了什么。
因为职业飞贼不会翻箱倒柜,反而会根据屋内的日用品来推测主人的思维方式。随后想一个问题:我若是这家的主人,最珍贵的东西应该藏在哪?
脑子一动,目标锁定,抬手就有。真正的大贼,从不替人搬家。因为他们只要出一次手,就够吃好几年了。
“咔!”
根据守卫死前的锁定目光,李焕仙很容易就在书架上找到了机关。只是轻拉一册书本,一道向下的无底台阶就呈现在眼前了。
“真低级。我若是早来个百余年,估计也就没杀神霍山什么事了。”
埋汰了一句霍山与这方世界的掩耳盗铃之术,李焕仙有些自傲的潜入地下。这地下有些潮湿闷热,刚一进去李焕仙就开始发汗。
愈往下走,便愈见滚滚灵气从地底蔓延开来,李焕仙身处其中恐有暗箭袭人,立刻加快脚步,如腾云驾雾般翱翔,身影若隐若现。
“卧槽……”
不知在地下走了多久,李焕仙总算看到了光亮。可这光亮一现,饶是李焕仙这么个沉稳的人都有些震惊。
只见面前空间广阔无垠,遍地极乐花争相斗艳开放。大量铜镜悬于中空,无数烛火之光被聚光成线吸纳其中,彷如无数小太阳在绽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