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人鱼,号称水中饿狼。
本质上讲,它们与狼差不多,都是野性难驯,成群结队。只要有物种侵入它们的领地,它们就会将敌人撕成碎片。
没有人想要招惹那些水中的阎王,倒不是打不过,主要是犯不上。第一,这玩意肉很难吃,又涩又干而且都是刺。要想烹饪好食人鱼,就得玩命的加盐加辣,太麻烦。最重要的是,这烂鱼不壮阳。
第二,食人鱼永远是成群结队,而且在水中走位十分灵巧。一旦人入水后,波动会引来食人鱼的侦察兵,随后就是一波贴身撕扯。
一旦出血,血腥味就会引来更多的食人鱼。随后鱼群一过,瞬息之间,人就会被啃得连渣滓都不剩!
“水位正在下降!你确定里面的鱼都死了吗?”
千囚城东南泄水口高处,李焕仙将功力被封的薛厄拉至高台,双眼狐疑不定的望向奔流之水,完全没有说话的意思。
奇怪!真的奇怪!
他当日给芸娘的毒药方写的十分详细,刑凤仪又是精研医道的小医娘,没理由缺斤少两的配药。可透过李焕仙的双眼,就连薛厄都看见了,随着奔流涌入地下八门遁甲的暗道之中,大量食人鱼好似脱缰之兽,鳞光闪闪,穿梭跳跃。
嗯,若能忽略那些水中阎王突出的下颌骨与三角獠牙,倒是也能作为观赏鱼养一养。
“看来凤仪还是心善,舍不得造杀业……蠢丫头!就算救了一河之鱼,那些畜牲也不会念你的好!”
李焕仙在心里骂了一通刑凤仪,有些无奈扎紧裤腿。瞧这架势,是打算下水铤而走险了。
与食人鱼硬刚,谁胜谁负难说呀!
毕竟你个路上走的,要下水与水里游的拼命,大概率就是十死无生。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水位已经倒灌入千囚城地下,很快就会有侍卫发现端倪。如果这时候不走,那李焕仙也就不用走了。
“凤仪……等我回去后,看我怎么收拾你!”
“噗通!”
深吸一口气后,李焕仙率先一脚将薛厄踹入河奔流中,紧接着自己也跳了下去。刚一入水,李焕仙便有些后悔。倒不是后悔自己莽撞入水,而是后悔骂人家刑凤仪。
刑凤仪的确没有给食人鱼配置毒药,因为没必要。纵观李焕仙身边这几个大夫郎中,基本上都是与李焕仙南辕北辙。秦若水也好,刑凤仪也罢,人家都是为了悬壶济世而活。哪像李焕仙这货,杀人不眨眼,而且毫无慈悲之心。他老婆一辈子救得人,估计都没他一年杀的多。
不过刑凤仪好就好在,她比她师姐秦若水要懂得变通。简单讲,那丫头喜欢抖机灵。下毒药毒死一河之鱼是小,万一毒死千囚城的人,那作孽就大了。
虽然千囚城也没好人,但也轮不到李焕仙、刑凤仪来‘替天行道’。
在古代,其实兽医与人医的界限很模糊。古代没有专业的兽医,都是人医有情客串。为啥说是友情客串呢?因为古人瞧不起救治禽兽的人。但凡有医者去治疗牲畜,死后甚至都不能入祖坟。
因为古人看待这种问题很严肃,畜牲之所以是畜牲,就是上辈子做了孽。你作为人,如果还救治畜牲,那就是自降身份,把自己也当成了畜生。
所以大部分郎中都珍惜羽毛,很少救治牲畜。不过刑凤仪他们这一支却是来者不拒,只要找上门来,不管人还是畜牲,有钱他们医,没钱他们也医。
因为在刑一鸣看来,人与畜牲本就没啥区别。
相反,大部分的时候,人还不如畜牲。
由于刑一鸣他们这一脉在治疗过程中来者不拒,所以他们比一般的医者要更精通于世间禽兽的救治,也更了解各种兽类的生活习性。
以及,繁殖条件。
所以这次刑凤仪没有给千囚城的河流中投入毒药,反而投入了,春药。
禽兽就是禽兽,一天天除了吃睡,就是交配,它们不会干别的。如果让食人鱼都忙着交配产卵,那它们还有闲工夫搭理水里的李焕仙与薛厄吗?
“哗……”
水中的李焕仙,双臂不断的摆动,尽全力的想要快速出离护城河。这一道游过来,见到的食人鱼群不下数千,可那些阎王们都围在一起形成鱼群,眼珠子通红外张,咀嚼肌和锋利的三角形利齿外露,一个个的正在忘我的追逐,试图交配。
看来小命是保住了,李焕仙讪讪的避过鱼群,很快便与薛厄上岸。一上岸,二人也懒得说话,简单的抖了抖水,便快速向东南方向的大山中跑去。
不跑不行!
千囚城北面城墙破了,犯人出逃。侍卫们都在忙着追击犯人,而且一定追的到。虽然李焕仙他们是反方向逃的,但难保不会有骑兵溜达到这。
虽然李焕仙如今功力恢复,要打也有的打,但薛厄不行。既然答应了孙朝阳,那李焕仙就得把薛厄带回去。而且经历了这次的事之后,估计薛厄也不会在找李焕仙的麻烦。
嗯,能化干戈为玉帛,能不杀人解决问题,对李焕仙来说,是极其难得的一件事。
“就在这,在树下,挖!”
约莫半个时辰,二人气喘吁吁的来到南边雪山的山脚下。刚到山脚下方,凛凛寒冬的感觉便马上袭来!
李焕仙二话不说,周身内力运转,倒也没那么冷,只是为难了薛厄。只见这享誉江湖的捕神,已经被寒风吹得瑟瑟发抖,周身河水开始结冰,连头发都变硬,满是冰碴。
还好芸娘做事一向稳重,怕李焕仙逃出来后抓瞎,便在一颗大树上缠裹了红巾,还丢了一把镐头在树下。
李焕仙二人一通挖掘,很快便挖出一口木箱。打开一看,两件皮袄,一坛御寒烈酒,散碎银两若干。
“只有两件衣服……你一开始就没打算带他们出来?”
看着木箱中的皮袄,薛厄已经不再惧怕冬天雪山下的寒冷了。因为李焕仙的所作所为,要比凛冬还令人心寒!
从始至终,李焕仙就只打算带薛厄一个人出来!否则的话,怎会只准备了两件衣服?
“我答应了朝阳,要带你出来的。不过就算朝阳不说,我也一样会带你出来。因为,我从来没想过杀你。”
李焕仙平淡的饮下一口烈酒,随后将皮袄套在身上,颇为云淡风轻。这哪里有一点仓皇逃狱的样子?完全是运筹帷幄,一切尽在掌握中。
“三公子,谢谢你。”
薛厄接过李焕仙递来的烈酒,痛饮一口驱寒后,眼神变得有些飘忽,欲言又止。李焕仙有些诧异,他想不通薛厄这般坦荡的人,为何会突然扭捏。
只见薛厄将烈酒递给李焕仙,咂了咂嘴后,犹豫片刻双拳紧握道:“三公子,有件事……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的。”
“说。”
李焕仙无所谓的应付了一句,双眼眺望高耸雪山。显然,他已经对薛厄没有任何兴趣了。他现在只想跨过雪山,快些回到会京府。
“朝阳大婚那晚,我来找你,其实是想杀你的。”
“我知道,但事已至此,你我没必要再纠结这件事。人必须得向前看,若是总活在回忆里,那就太无趣了。况且你也杀不了我,既然恶缘已了,以后咱们就结善缘吧。”
“噗通!”
眼见李焕仙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薛厄下定决心,双膝跪在地上说道:“那晚去杀你,我也没有必胜的把握。所以……我留了一点后手。”
“后手?你什么意思?”
望着薛厄好似是罪人一般的跪在地上,李焕仙感觉脊背有些发凉,后撤一步后,不解的看向薛厄。
只见薛厄无奈摇头,苦涩的解释道:“我先前并不知道三公子如此大义,我……一直把您当成小人。”
“说重点。”
李焕仙越发的觉得不对劲,勒令薛厄长话短说。
“那晚找你之前,我留了后手。我将您的身份画像,详细记录,留给了我薛家亲信。若第二日我没能现身……他们就会将三公子的身份公之于众。如今我们深陷囹圄已超五十日,只怕如今……世人都知您不是展望春,而是……李焕仙……”
“哗啦!”
李焕仙手中的酒坛应声碎裂,不是摔碎的,而是被李焕仙单掌捏爆。望着薛厄痛心疾首的叩头请罪,此时的李焕仙已经目瞪口呆,无话可说。
“为什么……哈哈哈哈……为什么……我这辈子就做了这一件好事……却落得如此下场……报应不爽……哈哈哈哈……”
在这片宛如炼狱的千囚之城,李焕仙始终挺直脊梁,未曾屈服。然而,当薛厄的话语如同利箭穿透他的防线时,这位坚韧的灵魂第一次感到了一种荒诞不经的挫败。
李焕仙的喃喃自语,夹杂着苦笑与讽刺的大笑。他一生之中,或许只有那一瞬间的选择,是出于纯粹的好意,想要帮助他人脱离苦难。
可是,正因这件在他看来微不足道的‘好事’,最终竟成了他所有不幸的源头。
“三公子……对不起……”
世事无常,有时就是这么荒诞。真像与抽象,只是差了一个字而已。
薛厄自责万分的再次叩首,可李焕仙已经无意再看他了。不知道薛厄有没有注意到,他身上穿着的皮袄,其实并不合身。
因为这两件衣服,都是李焕仙的尺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