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陆韶华的电话铃声响个不停,他长长手臂抓过手机来看了看,穿起睡袍走进卫生间里,关紧卫生间的门才接起电话。
“喂”
“华哥,昨天和你说的老爷子要在下周给你和任芮芮举办订婚典礼的事敲定了,因为港市那块地我们势在必得,所以为了增加胜算,必须让任家出手帮忙,所以你们的事不能再拖了,你起来没?早点来公司,有些具体事宜我陪你一起和老爷子一起定下……”
陆韶华默不作声。
龚纪急忙问:“在听吗?”
陆韶华沉声:“没什么可定的,你代替我全权处理好了,怎么都可以。我今天不打算去公司了,在家里,我手机关机,别告诉任何人我在哪里,实在有事来我家找我,我在翡翠园。”
说罢不等龚纪回话,他径自挂断了电话,找到烟盒,去阳台抽了一支烟,回到卫生间里,把充满烟味的浴袍扔进洗衣筐里,洗了澡,重新换了身出门的衣服。
他回到卧室里,看了看窝在被窝里的小小一团,轻叹口气,然后转身离开卧室。
这个房子回国后一次都没来住过,所以家里日用的东西缺很多,还有冰箱里没有任何吃的东西,所以他打算去超市买些东西,只有在这间屋里他才会觉得他和这个女人的距离比较近,他贪婪的想保持着一直和她很近的距离,他很想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下去,所以他不想去上班,更不想去商量什么订婚事宜,最讨厌的是他要面对顾浅浅,那就躲在家里吧!哪怕陪她睡一天的觉也好。
自己出来了,他就有些后悔了,怕把她自己留在家里,她会偷偷逃跑。
他又给萧利打了电话,让他派人守在他家楼下,随时待命。
即便这样,他还是买得很匆忙,想赶紧回到家里,怕她醒来了会饿,因为昨天晚上,那个看起来很单纯的女孩子,好像变了一个人,翻云覆雨,翻江倒海,地动山摇的,简直无法形容的勇猛异常,让他几乎要招架不了了,高度怀疑她是女版的奥特曼一样,所以她一定消耗了很多体能,让她好好补补吧!每次一起出去吃饭,看她都喜欢吃些肉类的菜,所以就多买些肉类,让她自己做着吃。蔬菜也买些吧!韭菜比较容易做,还有壮阳的作用,买些韭菜,百菜不如白菜,再买些白菜……
挑挑拣拣蔬菜、水果、零食、米、面、油、调料,不一会购物车都满了。
走出超市,萧利派去的人来接他,好多东西一起帮忙送到楼上,然后到楼下继续盯梢去了。
打开门,室内一片静寂,他换拖鞋,直接走进卧室没有看到人,卫生间里没有人,整个屋里空空如也,急忙爬上楼梯,来到顶楼的空中花园里。
他见穿着吊带睡裙的小小一团窝在沙发里,像极了一只家里养的大白猫,不管不顾的懒洋洋地晒太阳。
他走过来她也没睁眼,好像在睡觉。
他走到她的跟前,她还是不肯睁眼睛,他轻轻吻了下她的长长眼睫毛。
她感觉痒痒的,眼皮轻轻颤了下,继续装睡。
陆韶华捏住她的鼻子,然后又吻住她的唇,双管齐下,她很快就喘不过气来,用她的白皙纤细的小腿去踹他,他才肯松手。
她如临大赦,拼命喘息着新鲜空气,长长眼睫毛向上翻起,亮晶晶的眸色变得更亮道:“我以为你去上班了呢,怎么这么无聊啊?”
陆韶华不语,黑如墨的眸子盯着她的诱人的唇看得出奇。
红婵意识到他的坏心思,立刻捂住嘴。
这样的举动不但没有让他消火,反而更加勾起他的荤念来,他拨开她的手,压在她的身上,让她躲无可躲,只能迎合他的巧取豪夺的深吻。
红婵以为让他好好吻过了,他就能放过她,可是吻过以后的他,身体又发生了变化,好像清晨的男人惹不得,红婵抿抿唇道:“陆少爷,咱们可以省着点用吗?昨天晚上……”
他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只听到“咔哒”一声皮带打开的声音。
红婵后知后觉道:“她穿的睡裙就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装饰。”
裙摆被他轻易拨开……
“昨天晚上怎么没有想到这里,这里是个最佳的位置,一边看星星一边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闭嘴!这是大白天了,能不能让人休息下啊!我的骨头都要碎了,我饿!”
“买吃的了,你去做!”
“我做?”
“我们一起做”陆韶华退一步说道。
“那好吧!你背我”红婵说。
“上来吧”陆韶华边说边蹲下身子。
红婵搂住他的脖子,一跃跳在他的背上道:“小华子,起驾回宫!”
陆韶华纤细修长的大手狠狠捏一把她的大腿。
她惊呼:“啊呦!疼啊!”
厨房里,本来两个人想先做点早晨吃的简单早餐,但是看到各式各样的食材,红婵异常兴奋的说道:“我会做那个……还有这个啊!我还会做那个……”
这个那个的做起来就是好多菜,好久没有下厨房,突然找到了做菜的乐趣,想给陆韶华大显身手,一连做了十道菜。
陆韶华饿得肚子瘪瘪的,商量的口吻道:“咱们能不能少做几个,在做几个就直接吃晚饭了。”
“好吧,还有一个你的最爱,韭菜炒鸡蛋,这个还比较快,几分钟的事,别着急马上好。”
红婵说罢就开始打鸡蛋了,站在旁边准备收拾碗筷的陆韶华眸光凝滞,想着她刚才说的那句“还有一个你的最爱,韭菜炒鸡蛋”
她怎么知道我的最爱是韭菜炒鸡蛋,现在跟在自己身边的贴心人都不知道自己喜欢吃韭菜炒鸡蛋,因为每次出去吃饭的场合都不适合吃那道家常菜,在国外更是很少吃,他想不出答案。
所有菜都摆在桌子上,红婵洗洗手,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开始品尝。
边吃边说:“吃啊!相信我,手艺不错的,都是我的拿手好菜,来吃这个白菜炖五花肉,可惜没有豆腐,里边放上白白的豆腐,小火慢炖,炖到汤都是白白的,才最好吃呢,对吧?”
陆韶华品尝着她做的菜,那个味道,吃起来特别好吃,也是特别熟悉,仿佛曾经吃过好多次一样。
“你老家是哪里的?”陆韶华突然问道。
“为什么问这个,我不是说过了吗?河南郑市大山里。”
面对他的质问,红婵回答得特别快,仿佛说慢了就能让他看出破绽来一样。
“哦,这样啊,我老家是金市的,我在阳市住过半年。”
“你记得?”红婵眸光变亮看向他。
“不记得,出国以前的事都很模糊。”
“那你的老家是伦敦”红婵说着,低垂着眼眸开始扒拉米饭。
“那我们一定在梦里认识过”
“我没出过国,你也不会梦到过我,你应该梦到的是你的白月光,陆少爷,我吃饱了!”
红婵说着把碗筷拿到洗碗池里洗干净,然后就不声不响的回到卧室里去了。
陆韶华舌抵腮,玩味一笑:“女人心,海底针,怎么又突然生气了呢?话说我为什么总感觉她是我很熟悉的人呢?难道真的是梦里见过的人?”
他想着拿起电话。
“喂,帮我查下,以前我在金市和阳市读书有没有特别好的朋友,女孩子,查到了告诉我。”
电话挂断,他又吃几口五花肉炖白菜,想起她说的加了白白豆腐才好吃,她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正是我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