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李伟的记忆
作者:秦笙妙妩   末世重生:你摆烂吧,我直接开卷最新章节     
    我是个普通得不能更普通的人。
    家境普通、长相普通、学习成绩普通。
    就连名字都那么普通。
    “李伟”,这个名字在这个几万人小镇上就有二百八十五个重名者。
    而在整个华夏国,甚至有七万五千一百四十八个重名者。
    就是这样一个混在人堆里都找不出来的,如此普通的我,本可以平平淡淡做好这个世界的npc,旁观那些主角们的‘校园风云’、‘青春疼痛’、‘虐恋情深’......
    可惜,这世界上除了平平无奇的npc之外,可能还需要一些坎坷悲催的npc。
    于是,上天‘大发慈悲’,赐予我一处‘不普通’。
    也算不上是什么独特的东西,说到底不过是胳膊上一块弯钩型的胎记。
    那胎记颜色鲜红,像极了一轮血色的月亮。
    我很喜欢它,因为它是独属于我的。
    不像是哥哥穿小了的旧衣服、姐姐用过的旧书本、爸爸吃剩下的半碗饭......
    这轮‘血月’是我一个人的,我不需要将它与任何人共享。或者说,即便我不将它与任何人共享,也不会有人骂我“没良心”、“白眼狼”。
    我就这样怀揣着‘与众不同’的幻想,一日复一日宽慰着自己:“李伟,在这世上,有真正属于你的东西呢!”
    直到9岁那年,我兴冲冲的撸起已经卷了毛边的袖子,献宝似的将‘血月’展示给我最好的朋友。
    妈妈告诉我,有好的东西要懂得分享。
    可妈妈没有告诉我的是:人们排斥异类,儿童尤甚。
    所以在那天之后,我没有得到我想要的‘羡慕’目光,没有得到赞同和认可,反而开始被同龄的孩子们孤立。
    起初他们只是不理我、不和我玩、不跟我说话。
    后来愈演愈烈,他们开始躲着我,甚至,欺负我。
    我好像成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人,镇上的孩子从避我如瘟神,到人人喊打,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而已。
    我本就破旧的衣裳被泼上墨水,卷了边的书籍被撕粉碎,我的书包被划烂,我的课桌被涂画,清晨的黑板上写着让我去死。
    “他是魔鬼的孩子!”“他是不祥的人!”“靠近他就会变得不幸!”
    我觉得自己什么都没做错,我也知道这些都是谣言,可我无可奈何。
    书本上总说‘谣言止于智者’,可我们只是一群孩子,孩子怎么可能是‘智者’?
    我曾经尝试过向大人们求助,可这在他们眼中不过是小孩子之间的小打小闹。
    老师说:“小伟的性格确实太不合群了,你应该尝试着融入到其他小朋友当中去呀。”
    妈妈说:“幺儿要晓得,一个巴掌拍不响滴嘛,别人咋个不欺负别人,只欺负你呦?从自己身上找一找原因噻。”
    爸爸说:“崽,我们都很忙,你已经给家里添了很多麻烦,那些坏了的衣服和书包都要买新的,家里已经供不起你了晓得不啦?你啥时候能懂事些,好让家里省点心哦。”
    就连家里读书最多的姐姐也说:“弟,你要试试多多帮助别人,别人就会对你改观了。”
    是这样吗?
    在他们眼里,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可我到底错在哪里呢?虽然我很喜欢我的“血月”,可是它又不是我自己变出来的。
    它是母亲生我的时候就带着的,它是寄宿在我身上的月亮的影子。
    在无数个辗转反侧的夜里,我以为自己永远都想不通了。可奇怪的是,就在某一天,当教学楼上的一盆冷水从我头顶浇下来的时候,我忽然又想通了。
    其实.....我是错在不该把它当成是我的东西去与人炫耀.....对吧?
    是我太贪心了,什么与众不同?什么独一无二,我根本就不配拥有真正属于我自己的东西,所以我受到了惩罚。
    我明白了,这是我的问题。
    姐姐说得对,我需要赎罪,我需要努力去帮助别人。
    从那天起,我一直都在找机会帮助别人,起初大家都很害怕,久而久之,他们就以为我疯了。
    更加猛烈的欺辱接踵而至,我无力招架,终于退了学。
    我早早就开始帮家里种地、做家务,我想好了,等我18岁,就去隔壁镇子打工,或者去村里当学徒,学一门手艺。
    我就这样盼啊盼,终于盼到了18岁。
    那天,镇子里名气最响的刘伯喝了我敬的师傅茶,同意收我为徒。
    他说:“这娃儿心性好,能吃苦。”
    我从来都没有这么开心过。
    像是日复一日的帮助他人,终于在无数怀疑中,得到了一次肯定。
    我无比激动,觉得终于可以走出那片阴霾。
    那天,是我重见曙光的一天,可......也是我彻底绝望的一天。
    原本我在家里住完这最后一晚,第二天就该去师傅家学工的。
    就在这一晚,哀嚎遍野、火光冲天。
    人们奔逃尖叫,院子里鸡飞狗跳,嘶吼声、犬吠声、哭嚎声交织在一起,如同人间炼狱。
    我如同行尸走肉一样游走在院子里,好像踩到了一颗鸡蛋,鸡蛋碎了,我的梦也跟着彻底破碎了。终于,我支撑不住,脚下一软,失去意识。
    我居然没有死,再醒来时,四周都已经变得非常安静。
    从其他人口中,我得知自己是被救了。
    我环视着陌生的地方,看着陌生的人,居然可耻的有了一丝轻松感。
    很好,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了。
    作为‘白眼狼’,我没有过度沉溺于失去亲人的哀伤中。我很快调整好心态,每天笑容满面的和人打招呼,尽力帮助每一个遇到困难的人。
    我在这里努力干活,拼命表现,就像刘伯说的那样,我的优点:“能吃苦。”
    我想重新开始,打碎那些‘有色眼镜’,逃开那些愚昧偏见,让那些流言蜚语统统离我远去。
    我要重新开始。
    一个月后,这里被清理干净,成立幸存者基地。
    在基地长向大伙征集名字的时候,我说:“「曙光」这个名字好,听着就有奔头。”
    ......
    我知道的,上天不允许npc过得太好。
    所以在异能觉醒的时候,我觉醒了『掠夺』。
    我想我的反应可真够慢的,我根本没意识到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居然还在为自己觉醒了异能,可以帮助更多人而感到高兴。
    在基地长统计异能的时候,我不假思索就报了上去,半点隐瞒都无。
    就与小时候向人展示“血月”一样,我得到的不是‘羡慕’和‘认可’,而是‘惧怕’和‘厌恶’。
    好在,兴许是我先前做的很好,又或许是大家都不再是小孩子了,这次没有人欺负我,也没有人打压我。
    但也没有人理我。所有人都恨不得离我远远的,生怕被我抢走异能。
    我真是蠢啊,已经犯过的错,居然还会再犯一次。
    可我真的没有办法了,我这次没有借口安慰自己了,‘血月’不会伤害到别人,但『掠夺』是真的会。
    看吧,我果然根本就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我只有『掠夺』。
    掠夺是什么意思呢?是抢走别人的东西。
    我是强盗,我是小偷。
    其实我真的是恶魔的孩子吧?否则怎么会觉醒一个这么邪恶的异能呢?
    好吧,我认命了,我认输。
    是我的问题,靠近我就会变得不幸,孤立就孤立吧,应该的,全都是我的错。
    原来他们说的都是真的,愚昧的人一直都是我,别人没有半点问题,是我一直没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我不再挣扎了,我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能活着不就行了吗?我只是一个代表着‘恶’的npc而已,该做什么就做,该死的时候就去死,这样就可以了。
    至于我为什么还在坚持帮助别人?哦,那只是身体的本能,是多年的习惯罢了。别多心,我已经不再心存幻想,不再奢望有人能够接纳我了。真的。
    我不会夺取别人的异能的,我会自己觉醒,比如『速度』什么的。你看,我自己可以觉醒的,真不用抢你们的。我已经不奢求你们接纳我了,我只求你们别再怕我,可以吗?
    ......
    我想要的东西碎了又碎,越用力就越抓不住,我麻木的心已经很久没有跳动过了。
    可那天,我遇见了她。
    那是个善良又漂亮的姐姐,她宛如神祗般,穿过层层人群,躲过丧尸,不顾危险的来救我。
    她紧紧握着我的手,我感觉到了,有能量传输过来,她在‘治愈’我。
    这是她的能力吗?真厉害啊,不光能够治疗身体上面的伤痛,还能够治疗心里的伤,我现在觉得心里都暖烘烘的。
    好像拼图一直缺的一块被补全,有一种连灵魂都圆满了的感觉。
    如果当初,我觉醒的也是这样有用的异能就好了,一定会被人喜欢吧?
    掠夺她的异能?不,绝对不可能,这不是属于我的东西,这么美好的东西,不该属于我,不会属于我,不可能属于我。
    我就这样静静的看一看就好了,然后我就会离她远远的,因为靠近我会变得不幸。
    哈,乌鸦嘴,我说什么来着,真的会不幸。
    当那个恶心恐怖的丧尸冲过来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呢?
    那一瞬间,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想的是:我解脱了,终于。
    npc到了该下线的时候了,这样的结局很好,我很满意。
    她治愈我一次,我帮助她一次,很公平。
    可是我不甘心,临走前,我还想为她做点什么。
    能为她做些什么呢?
    除了满面的尘土和破旧的衣裳,我什么都没有。
    这世上属于我的东西实在太少,‘血月’无法送人,我能留给她的,只有『掠夺』。
    “给你吧,留给你吧。”
    我来不及问了,她会觉得晦气吗?她会讨厌吗?
    我的喉咙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的头好痛,身体也好痛。
    我快要死了,就让我自私一次吧,她不会跟一个死人计较的。
    “我真的,也很想帮助别人啊......”
    是的,我只是想要帮助别人而已,这只是我的身体本能,是多年的习惯罢了,你不要自责,不要内疚,这是我自愿的。
    npc终于完成使命,要下线喽。这已经是一个普通npc能够为自己想到的,最酷的结局了。
    拜托了,记住我吧,虽然我只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人。
    我叫李伟,如果我的『掠夺』在未来的某一天能够帮助到你,那是我的荣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