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蜂巢
作者:我是你九弟   还不上房贷的我,被迫荒岛求生!最新章节     
    收获了灵芝和人参,张煜心情很好,又与沈酥月一起采集了几种他不懂的药材,他才想起先前的念头。
    有蜜蜂那就有蜂巢,而有蜂巢那就有了蜂蜜!
    在荒野中生存,糖也是非常重要的营养元素,仅次于碳水化合物。
    他们自从有了淀粉,碳水化合物就不再缺了,每天再摄入一点野菜,偶尔吃一点点枫糖,营养也算均衡了。
    只是枫糖是有限的,那几棵枫树也就为他们提供了几升的枫糖浆,就是省着用,都不一定够吃一年。
    有蜂蜜补充代替那就最好了,看着如精灵般在采集药材的沈酥月,她也是很喜欢吃甜食的。
    张煜刚要迈步,脚下的植物上长有的紫红色小花却吸引了他的注意。
    他直接揪了下来,走到沈酥月身前,在其呆呆的目光中,将小花插进她的发丝中。
    “什么呀?”沈酥月伸手拿了下来,一看是紫红色的小花,精致的小脸上也染上了淡淡的粉红。
    张煜第一次这样,还真让她有些不适应。
    “嘿嘿,挺好看的。”张煜挠挠头,傻里傻气的。
    “哼,说好的给我做发簪的,现在影子都没看到。”
    虽是在抱怨,可沈酥月美眸却弯成了月牙,好看的嘴角唇线微微上翘。
    她自己小心的插在头上,“好…好看吗?”
    眸光微垂,那种矜持中欲拒还迎矛盾姿态,看的张煜食指大动,恨不得马上把她抱在怀里宝贝一下。
    正当他冲动的想不管无人机实施行动时,沈酥月突然又一把将花拿了下来。
    “咦?这花…你是从哪里摘的?”沈酥月说着还拿到近前闻了闻。
    某人大失所望,挺难得的机会就这么给破坏了,“就在那边。”
    张煜郁闷的指了指身后不远处,沈酥月看了他一眼,那双美眸中似笑非笑,好似看穿了他的打算。
    等到张煜老脸快挂不住时,沈酥月轻笑道:“这好像是苏子的花,这下我们家又多了一种调料和药材了。”
    “苏子?”这个张煜当然是知道的,刚才他都没注意,跟沈酥月一起来到近前。
    “还真是这东西。”
    苏子不需要沈酥月普及,他也是吃过的,这东西在荒野中遇到还挺幸运的,荒野里烤肉的时候居多,用苏子叶包裹烤肉,不仅增加口感,还能补充不少维生素呢。
    而且这东西拥有很强的抗氧化作用,有一定的防腐效果。
    两人一起采集,这里的苏子很多,足够他们吃很长一段时间了。
    “对了,我刚看到了蜜蜂,我们跟着蜜蜂,看看能不能找到蜂巢,说不定能获取蜂蜜呢。”
    “蜂蜜?”沈酥月美眸一亮,接着又迟疑道:“可是蜜蜂会蜇人的,我们能取蜂蜜吗?”
    张煜信心十足,“用烟熏,很简单的。”
    对付蜜蜂真的很简单,那些用烟熏还被蛰了的,只能说制造的烟雾还不够。
    收集完苏子叶,两人迫不及待的去跟踪蜜蜂,山林中有不少花朵,不一会,他和沈酥月就跟着一只蜜蜂翻过了一座山坡。
    那是个山坡的背面,有个四米多高的像是断崖一样的地形,上面的石头超过断崖,为其提供一定的遮阴功能。
    就在那石头下面,吊着一个有半米大小的长的像灵芝一样的蜂巢!
    蜂巢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蜜蜂,他俩只敢远远看着,在野外,哪怕靠近蜂巢也是会被攻击的。
    张煜苦笑道:“现在没法弄,我们得回去准备一下才行。”
    沈酥月连点小脑袋,“太高了,要是用铁锹,掉下来就浪费了。”
    看着她边说话边吞口水的样子,张煜暗自好笑,“好啦,走吧,你要是想吃,我们回去准备好了,一会儿再来。”
    山上有树木,准备一条绳子就行,还要准备罐子和火种。
    “还是算啦,有那么多工作要做呢,下次再来也是一样的。”沈酥月很懂事的说道。
    “下次?明天我们要去海边,估计得后天喽,你忍得住吗?”
    无视张煜的调笑,沈酥月一把挎住他的手臂,粘人的样子却又是傲娇的语气,“哼,大不了我们回去吃点枫糖解解馋嘛。”
    两人回去的路上,仙人掌和麋鹿们还有些不舍呢,在外面吃草有个好处,那就是不时能吃到它们喜欢的东西。
    比如苘麻的种子,一些植物的果实,鲜嫩的草叶等等,而回到家就只能吃树叶和一些青草了。
    “等我铺上二楼地面的瓷砖,我们就去山那边看看吧,如果行程短,那就尝试一下移栽一些作物。”
    “我看那些作物都长的挺高了,这时候还能移植吗?”
    两人对种植都不是太懂,不过一些基本的知识还是知晓的。
    张煜想了想道:“我们可以移栽幼苗,野外生长的作物肯定都参差不齐,咱们把幼苗都移栽过来,剩下的成株用荆棘围起来。”
    说着他看向四季山方向,喃喃道:“希望那里没有被其他队伍或者食草动物发现吧。”
    ……
    时间慢慢来到了下午,距离张煜营地五十里外,甘地虚弱的坐在树林的一棵大树下面。
    他都有点佩服自己的毅力了,硬是被那两头猞猁追了一上午!
    可别忘了,他昨晚跑了一晚上的!
    他早上逃离猞猁后就检查了一下伤势,野外没有镜子,他用的是无人机的拍摄摄像头。
    脖子两侧各有两个血洞,从两侧到咽喉间有两条血痕,伤口只是表皮,到喉咙部位,外皮被撕扯掉了两个大拇指指甲大小的一块!
    可以说,他没死完全就是逆天的运气,脖子喉咙都挨咬了,竟然都没伤到血管!
    除了脖子,还有他胸前,在他的胸肌上被划下了六道深深的爪痕,里面血肉都往外翻了,深度估计都快触及到胸骨了!
    都不是致命伤,但却都有不小的麻烦。
    他走了一段路,可在他休息时,又看到了那两头猞猁!甘地吓的亡魂皆冒,连忙再次逃跑。
    就这样,一上午撞见了三次!他都不知道跑了多远了,最后干脆一咬牙钻进了树林中,又跑了两个小时,这一次好像彻底把那两头猞猁给甩脱了。
    甘地虚弱的都要晕过去了,既担心猞猁会再次追来,又心焦这么严重的伤口会不会感染,有心放弃比赛,可又不太甘心。
    肉干没了,如果有什么依仗的话,那就只有那些盐和作物资源了。
    甘地心乱如麻,就在这种纠结中…慢慢睡了过去,在进入睡眠的前一刻,他好像突然想通了一样。
    管那么多干什么,命是捡回来的,不搏一搏,那也太对不起自己这运气了,说到底,也就这两天倒霉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