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福港一直在那边不停的打电话,我知道他肯定在千方百计的找钱。这时候,被吴福港打的人也回到了派出所。于是刚才接待我的民警也过来了,为了方便解决,他故意隐瞒了我的身份,我是以吴福港朋友的身份出现。
对方头上缠绕着纱布,进了调解室把医院病历记录往桌子上一拍,意思是对派出所讲,你们看着办吧。
我没有说话,那个调解员先讲了,道:“把病历记录给我看一下,你做了哪些检查?”
“医生给我照了x光片,本来还让我做ct的,但是晚上没有人,明天才能做。”他说。
“医生说伤的如何?”调解员问。
“目前看是头皮撕裂伤,但是医生说有没有脑震荡,要看ct的结果。”他回答。
“医生没要你住院啊?”调解员问。
“我是想住院的,但医生说这个伤在家里养养更好,所以没有住院。”他傲慢的答。
“那还好伤的不重,现在你们双方也都在场了。你们都是湖南的老乡,大家出来打工不容易,有道是冤家宜解不宜结,而且你们的事也是酒后犯浑,也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没必要弄的针锋相对的。依我看,既然伤的不重,看在都是老乡份上,还是和解解决好了,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江丰所的调解员说。
“不行,这事情绝不能这么算了,我这么被他白打了。你们公安局就这么弄弄?”对方态度很强硬。
调解员讲:“和解只是一种解决途径,我是考虑到你们都是老乡,没必要弄的苦大仇深的。当然这和解也不是唯一途径,这要你们双方都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你一定不愿意,也是有另外一条解决途径的。那就是公事公办,既然他打你的事实双方都没有异议,那就有派出所民警来处理。首先你的伤势要先去法医那边验伤,等验伤结果出来,我们再按照你的伤势结果,根据法律来处理。那如果是这么做,那我看今天是解决不了了,你们双方先回去好了。等明天民警通知你先去看法医,等伤势结果出来再公事公办了。”
“那公事公办要等到什么时候,万一我老乡跑了怎么办?”对方问道。
“这个都是法律规定的,伤势结果没有出来,派出所也无法处理。等到什么时候,你到时候问问法医,看他怎么说了。只要法医弄的快,我们派出所当天就可以出结果。至于你老乡跑了怎么办,那就等派出所去抓他了,总会给你一个交待。”调解员回答。
“那我看伤的医药费该怎么办?”他又问。
“如果是公事公办,派出所只对方打你的事作出处罚,至于经济赔偿派出所是不负责追要的。这就需要你自己去问他要了,如果不行,就上法院打官司了。”调解员。
“啊!为了这点医药费我还要去打官司,那打官司的钱谁出?”他叹道。
“打官司的钱,那就你自己先负责了,具体你自己到时候去问法官好了,我也不懂他们的规矩。”调解员讲。
“那就是说,公事公办的话,今天了不了。”他又问。
“对的,我就说了,公事公办除了出口气,替你们两个把仇结结深,其他一点好处也没有。不论对你对他,都是两败俱伤的结局。以我调解了那么多年经验,你这种伤不是很重的,如果是公事公办,你未必拿的到便宜的。”调解员讲。
对方没有马上回应,而是跟他一起来的 人商量起来。于是调解员问我:“你们意见如何,愿意调解吗?”
我回答:“我们当然愿意调解,化干戈为玉帛。”
这时对方又对调解员讲:“同志,我们能不能先让派出所处理完,然后你们再给我们谈一下赔偿的事情?”
调解员讲:“这个当然不行了,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基础上的化解矛盾。你们放弃追究他殴打你们的法律责任,对方再给予你们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才公平。你们都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了,那双方讨价还价的前提也就不存在了。而民事上的赔偿义务本身不是公安的责任,你们既想要出口气,又想要赔偿,那只能通过不同的途径来解决。只让我们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我们也不会来做这种事情,否则你们的老乡就要说我们循私枉法了。”
“也就是说我们只能在公事公办和调解处理上选一条路了。”对方说。
“话倒不是这么讲,调解可以在公事公办之前先行进行,如果调解不成,再公事公办也来得及。毕竟事实在那摆着,而且公事公办也需要验伤,这本身就很耗费时间。因此我觉得你们双方可以先协商起来,万一谈不拢,再公事公办也不迟。何必一上来就把协商的大门堵死,如果你们非要出这口气,这句话就当我没说。”调解员说。
“那我们就先协商协商看,看看对方到底有多少诚意。”那个陪同的人讲了。
调解员见对方也同意协调,于是就说:“既然你们双方都同意调解,那么有些话我要说在前头,不要到时候说,我没告诉过你们。首先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我们派出所可没有强制你们进行调解;第二,调解的过程双方不要,互相有攻击性的言辞,更不能口出脏话,辱骂对方,以免激化矛盾;第三,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并且双方都履行了协议上的内容,就不允许再反悔了。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法律效率的,一方如果擅自反悔,哪怕打官司到法院也会败诉,这一点我也要和你们明确。”
我们双方都点头表示认可。调解员说道。:“现在双方都已经明白了,调解的权利和义务,那么现在就进入调解协商阶段。那就由受害方先讲一下你们的诉求吧!”
对方讲:“虽然法律责任是不追究了,但他必须向我道歉,打人总不能连个说法都没有吧。还有就是我的一切医药费都要由他负责,如果日后出了问题,他也要负责。另外他还要给我一些精神补偿,我吃了这么大亏,心里绝对是受到创伤的。”
调解员讲:“赔礼道歉这是必须的,这一点我认可。医药费也必须要赔,但是也不能漫天要价,你们要多少医药费,要把相关的医院看的发票证明拿出来。至于打了之后会不会有后遗症,这个要以后的医疗鉴定来确定,真的是有后遗症的,医疗鉴定也能作出肯定结论的,那么相关的医疗费用进行承担也是没有问题。但毫无依据的漫天承诺,这个没有意义,而且也做不到。还有就是精神赔偿问题,我们国家对精神赔偿并没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因此目前我们在调解中都是不操作相关的赔偿内容的,当然赔偿一定的误工费营养费,这是合理的,法律也认可。那就请你先出示一下,到医院看病所花费的费用清单。”
于是对方把费用清单交给调解员,调解员把相关的费用清单做了复印。然后核算了一下总体费用,大约是600多元钱。但是对方提出明天还要去做一项ct检查,费用在500元左右,所以这钱必须得我们这方出。
这项费用调解员觉得也合理,于是把做ct的费用也算上,这样医药费用一共是1100元钱左右。接着就是核算营养费和误工费的问题,调解员依据平常的经验给了对方10天的恢复时间,并按照我们省的平均工资计算出来这项费用一共是700元钱。
然后调解员问我们愿不愿意再出一些对方的精神补偿。虽然这个钱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但于情于理来说,我们出一些精神补偿也是必要的。我替吴福港应承了,愿意给予对方一些精神补偿,当然价格一定要合理。
对方提出了很高的精神补偿,要求补偿5000元。我一口就予以回绝,这个搞得太离谱了。因为这本身没有什么法律依据的,也不能由着他们漫天要价。调解员一开始没有发表意见,他只是提醒对方,精神补偿在法律上是不支持的,他们就算打官司到法院,这个钱也一分拿不到。现在对方既然自愿作出补偿,合理的区间还是要把握的,别觉得自己是受害方,就可以漫天要价,甚至讹诈对方,这个他们派出所也无法支持。如果超过了必要的限度,甚至会构成其他的法律问题。
对方就问这是什么法律问题,调解员告诉他们,一旦无理的诉求超过一定的金额(我们省定的标准是6000元),就可能会构成敲诈勒索罪。到时候法律身份就反转了,你们从受害方变成了犯罪嫌疑人,这样不仅钱拿不到,还有可能要坐牢,这就更划不来了。
对方听了调解员的警告,也终于冷静下来,正视现实。有些东西不是可以肆意妄为的,如果真的得理不饶人,又超过了必要限度,就会负相应的法律责任。然后对方就询问调解员怎样的,赔偿区间是合理的。
调解员说:“基于你们双方的自愿原则,又加上我这些年做的这么多调解工作的经验,我觉得精神补偿不宜过多,也不应该太少。作为你们双方之前核算下来的费用,我觉得这次的赔偿一口价2500元,你们双方衡量一下看如何。”
我知道江丰派出所调解员一定不会来坑我们,于是他叫出的价格,我毫不犹豫的就替吴福港答应了。对方还有一些想法,一时不愿应承下来。调解员也不好去强逼他们,于是让我们双方再思考一下,再给他结论。
我立即把这个情况和当时接待我的民警讲了一下,这下子就该有派出所的民警来接着把戏往下唱。那个民警听了我在电话里的叙述,也没什么二话。过了大约五六分钟,那个民警就来到了调解室里。他先向调解员询问了调解情况,调解员把双方已经达成的协议和存在的分歧都和民警说了一下。并且着重强调目前事情卡在赔偿的价格上,受害方对给出的价格还是不满意。但调解员强调经过他的核算,他认为这个价格是合理的。
于是那个民警就发话了:“你们双方都是老乡,协调也已经协调到这个程度。说实话,我们派出所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和精力来应付你们,毕竟现在时间也不早了,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事需要处理。你们既然今天定不下来的,我看也不用废话了,那就由我们派出所公事公办好了。今天你们双方都先回去,明天我会通知受害方去法医那边验伤,具体等法医验出伤来再说。至于你们之前的协商的,就当没有商量好了,大家就各找各妈,各回各家吧。”
“警官是不是明天可以继续协商?”对方马上问。
“还协商什么,今天既然回去了,我们就不协商了,接下来就公事公办。谁动手打人,我们就处理谁,没有什么好商量的,我们也没有什么难做的。至于赔偿的问题,你们自己到法院去解决好了,我们派出所是不负责赔偿问题的处理的。”
并故意提高声调道:“我看也不用再协调下去了,时间也拖得够久了。我们要是每一个打架纠纷都像他们这么弄,我们派出所再增加几倍的人都不够,调解员也不用费心了,我看既然价格谈不拢,那今天就到这里,我无非接下来几天败一些手脚。那也没什么。”
对方见民警说话态度强硬,知道再这么僵持下去,对他们一点好处都没有。毕竟,当时打起来的时候,双方都有过错。对方也怕把吴福港惹急了,以后在老乡中也站不住脚。大家都是湖南老乡,谁不认识谁,日后回老家也是要相见的。真要结下仇来,对他们来说,未必有好果子吃。特别是那个陪同受伤的人来的人,本来他是出于好意来帮帮忙的,真要接下仇怨,他也跑不了。
因此这时候这个陪同的人马上对受伤的人说:“兄弟,大家毕竟是老乡,出门在外不容易,和和气气才是最好的。不要为了这点小事,伤了老乡之间的情谊,我们以后毕竟都是要回老家的,这样对我们都不好。我看这价格也差不多了,派出所的人都说没问题,我们也要相信派出所的同志,不要太在金钱上计较。”
陪同人员的话,给了受害方一个台阶下,于是受害方也不再纠结于价格。民警件双方都同意了协商内容,立即让调解员草拟调解协议,把协商的内容,白纸黑字的写下来。协议写了一份,并复印了两份。双方签好后,原件保存在派出所调解员那边,双方各自拿了一份复印的调解协议,事情就此了结,接下来就是各自履行协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