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这些人大部分都联系上了,有几个住的近的,我们就直接通知他们到了联山派出所。于是,我们四个人分成两组,对这些名单上的人进行甄别。
我们甄别的流程大致是这样,首先我们会问他这两天的活动轨迹。一般从案发前一天开始问起,因为家属提供了看到老人还活着的大致时间,我们就从这时间往后开始问。到发现老人死亡的时间大约是24小时左右,只要能确定这24小时之内,我们甄别的对象确实没有出现在案发现场,那就算是排除他的嫌疑了。当然从案发时间上排除,我们必须找到对应印证的证据,也就是被甄别对象不在现场的证据。
接着我们会提取甄别对象的指纹和dna信息,然后再问一些跟死掉老人有关的问题。主要就是被甄别对象和老人的关系,他是如何得知老人的死讯,他又是什么时间到过案发现场,他有没有将老人的死讯转告给别人,这人是谁等问题。
刚开始几个被甄别对象,我们还制作了询问笔录。后来发现制作笔录实在太慢,如果按照这个进度进行,我们几天都甄别不完。因此我们决定,把我们感兴趣的问题记录在笔记本上,做简单的记录即可。
但是即便如此,我们对每一个甄别对象的甄别也是十分复杂和麻烦的。一直到了晚上11点左右,指挥部通知我们到连山派出所的楼上会议室开会。我们总共才甄别了不到七个人,这还是两组人马分别进行的。
我们4个人进入到会议室,夏胜军他们这个探组的人也匆匆进来。估计进度也和我们差不多,甄别完他们手上名单的可能性也不大。
案件进展到了这个时候,原本以为是一起简单案子的期望已经落空。邵大的表情已经是一脸的凝重,我们进去的时候,只见他在那里不停的抽着闷烟。原本这个案件赵局是不准备过来的,可是破案陷入了僵局,赵局也不得不连夜赶了过来。我们原本11点左右开始的专案会议,又拖迟了大约半小时。
在这半小时里,虽然指挥部里坐满了人,但整个指挥部鸦雀无声。谁也不对这个案子发表,哪怕一句评论。技术中队的队长,先来到了会议室和邵大耳语了几句。接着他带着所有的技术员出了指挥部,估计是到联山派出所其他的办公室对技术勘察工作进行了简单的汇总。
直到赵局赶到指挥部,在邵大旁边坐定,邵大才招呼技术中队的人回到指挥部,并且宣布专案会议开始。
依照惯例,先由技术中队的队长汇报现场勘查及法医解剖的情况。技术中队长,先是把现场的外围情况介绍了一下。这些我们也都了解,接着就介绍其现场的情况。他把房屋结构以及死者所在的屋子的现场结构大致先作了介绍。然后介绍起现场的一些细目情况,由于现场被破坏的厉害,他的介绍当中充斥着可能,大概,推测等许多不确定词汇。这直听的邵大赵局,把眉头皱的更加紧了。
另外技术中队长还说了一个情况,由于现场保护,几乎没有怎么做,现场进出的人员无法框定,所以技术中队在整个犯罪现场提取了大量的指纹,脚印以及微量物证信息。但这些信息当中有哪些是属于犯罪嫌疑人所留的痕迹,一时是无法判断的。
然后法医也对尸体的检验情况进行了简单汇报。总之死者的死因是因机械性窒息死亡,而且后脑上有一道长约12厘米的开放创口,法医判断这个创口是一种带螺纹的钝器所留。
死者的死亡时间框定在饭后三小时,由于家属报案时间较晚,这中间又对死者的尸体进行了清洗。因此死者身上所留的痕迹线索也是难以确定。特别是死者的颈部,她的致死部位有多人接触到了这个关键部位,还进行了抹洗,虽然说提取到了一些dna等微量物证,但参考的价值不大。
技术中队还详细介绍了整个现场的出入口,对现场的这些出入口进行了仔细的勘察,但未发现有破坏的痕迹。因此犯罪嫌疑人进出现场的通道也是难以确认。
另外现场由于进行了清理和打扫,根据死者家属的回忆,一时也难以确定现场有无失少财物。
总之,现场留给我们的案件,甄别依据是少之又少。关键还不可靠,让我们就算找到了犯罪嫌疑人,也难以用可靠的现场证据进行甄别。
赵局此时提出质问:“联山派出所出警的民警在不在,你们难道不知道要保护现场吗?现场被破坏成这个样子,你们这简直是渎职,一定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否则以后每个案子都这样,我们还要不要破案了,还要不要抓犯罪分子了。你们联山派出所的人简直就是在放纵犯罪,真是乱弹琴。”
赵局发了一通邪火,这让在场的联山派出所所长坐立难安,而且局里领导发火了,他还不敢当面顶撞或解释解释。只能先由领导在那里训斥,等领导说完了,再找机会进行解释。
好不容易等赵局发完脾气,这时邵大先和赵局解释,:“这也不能全怪派出所,主要是这个案子发现前,受害人家属先开始了丧礼的事宜。当时他们以为这个死者是正常死亡,因此就先对死者的住处什么的清理了一下。直到发现死者死的蹊跷,这才想到报案,而此时现场已经被极大的破坏了。因此要怪也不能怪派出所保护现场不力,而是实在是原本死者家属没有发现这是一起命案。”
赵局的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问技术中队:“难道现场什么都没有发现吗?对本起案子的起因起码有一个判断吧?”
技术中队长谨慎的说道:“由于缺少现场证据的支撑,我们也只能根据主观的判断,来推测概率比较大的可能性。这起案子从因果关系上判断,我们认为存在两种可能,一是熟人作案,目的可能就是想将受害人杀死。判断依据两条:一是受害人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照顾,已经对家属造成了很大的负担;二是受害人缺少行动能力,但却经常对自己的亲属进行抱怨,导致与其他家属的关系紧张。这两种可能都会导致一些人产生让受害人死亡,这样可以一了百了的想法。这是我们从现场邻居的访问中了解到的,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还有一种可能,犯罪嫌疑人进入受害人的居所,可能就是为了盗窃或抢劫受害人的财物。因事情败露而杀人灭口。这个判断依据主要是:一我们在现场搜索中,没有发现现场有值钱的财物,比如首饰,现金什么的;二是犯罪嫌疑人不仅对受害人的头部进行了钝器攻击,还进行了掐脖子的手段,非要致受害人于死地,这说明犯罪嫌疑人害怕事情败露,很快会牵连到他本身。”
邵大问:“那你们判断这两种可能性哪一种概率比较大?”
技术中队长道:“就我个人的倾向而言,我觉得受害人认识犯罪嫌疑人的可能性很大,至少有一定的熟悉度。这样才会促使犯罪嫌疑人痛下杀手,致受害人人于死地。否则单纯的盗窃或抢劫财物,就受害人的行动能力,犯罪嫌疑人完全没有必要杀死受害人,给自己增加更多的罪行。”
邵大说:“这个推论还是比较有可信性的,以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看,这种可能性也的确是最大的。”
然后又问:“你们技术中队还有其他的补充吗?”技术中队长摇摇头,表示自己已经没有别的可以补充了。
于是邵大又转向问陈队长:“你这边侦查员派出去了几组,现在工作的情况如何,你们有没有进行过汇总。”
陈队长立即回答:“赵局,邵大,我先把重案中队目前布置下去的工作简单说一下,由于专案会议之前,我们还没有来得及进行信息汇总,因此每个组的工作情况,请每个组的探长进行汇报。我们中队目前暂时进行了四方面的工作,一组是徐铁成探长为主的家属访问组;二组是彭维庆探长为主的死者亲戚调查组;三组是夏胜军探长为主的丧礼工作人员调查组;四组是李寿全探长为主的现场周边访问组。我们中队其他力量暂时作为机动力量在现场指挥部备勤,目前还没有投入侦破工作。下面由各组把自己负责的侦破情况介绍一下,请大家简短一点。”
然后就先看向徐铁成,示意他先开始说。徐铁成也看到了陈队长的眼神,于是清清嗓子立即说道:“赵局,邵大,陈队长,我们负责家属访问一块的工作。目前我们总共访问了六人,其中包括本案的第一发现人,死者的大儿媳。据死者大儿媳的陈述,其发现死者死亡的时间是今天早上的八时左右,当时她是拿着早饭去替换昨天给老人的晚饭。一般情况下,老人每天醒的都比较早,大儿媳去送饭肯定还在楼下时就会从楼上招呼她的。而且随着老人的身体状况每况愈下,最近这段时间,老人每天早上的如厕都需要大儿媳的搀扶和帮助。但今天大儿媳进入房子,老人是毫无反应,于是大儿媳便立即上楼观察。因为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直在恶化,因此死者大儿媳对老人可能的离世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今天发现老人没有反应,死者的大儿媳怀疑老人是不是可能死亡。一探之下果然如此,于是便立即退出了老人的居所。然后赶忙赶回家里通知其丈夫,及其他兄弟姐妹,告知老人去世的消息。后来等兄弟姐妹都到齐,并汇聚大儿媳家里后,他们才又一起来到老人的居所,开始料理老人的后事。其中老人的两个女儿负责打扫老人死去的房间,包括翻动老人卧室的箱柜等可能放置财物的地方。但据说只翻到了一些金器,并无现金等财物。后来村里的收敛尸体的人,道士,和尚等陆续到达,开始了布置灵堂等一系列操作。这期间包括老人的儿子儿媳,都参与了老人居所的清理工作。村里的村民包括村干部也陆续到灵堂进行吊唁,很多也来看了老人的遗体。到中午时分,收敛尸体人员对老人尸体进行清洗换衣服的过程中,发现老人头部的伤口及颈部的勒痕。于是向家属提出了老人的死亡,另有原因,希望家属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时兄弟姐妹几个犹豫不决,后来前来吊唁的村治保主任觉得此事性质恶劣,于是帮着死者家属报了警。这些情况通过其他家属的访问,基本上都得到了一一对应和印证。但就是有一点,死者大儿媳是第1个发现死者死亡的,其当时进入死者所在的现场,并无其他旁人在场。其进入现场发生的情况,无法进行印证,死者大儿媳还需要进一步的核实和证据印证。才能判断是否排除其作案的可能性。”
邵大点点头,问:“你们有没有问死者身边的财物情况,包括珠宝首饰,现金,存折,有价证券等等?”
徐铁成回答:“这些情况死者的两个女儿比较清楚,她们在现场找到了一些金器,但是据她们所说,死者身边有一对黄金手镯,但是他们在现场的翻找中没有找到。另外,死者耳朵上应该佩戴有金耳环,但是在收敛遗体的时候,也未发现金耳环的踪迹。至于存折一些的东西,据说死者把钱均存放在大女儿处,平时身边可能带有一些现金,但不会很多。其他财务的情况,老人的两个儿子及儿媳均不知晓,因此目前还无法核实。”
邵大一听来了兴趣,说:“那这么说起来,死者还是有些财物失少的咯?”
徐铁成说:“目前访问的情况可以这么说,现在明确的就是一对手镯一对耳环不知去向。”
邵大问技术中队:“你们在勘察现场时,有无发现上述财物?”
技术中队长回答:“我们勘察现场时候,在死者的一堆衣物当中,的确发现了一对黄金手镯,到时候需要家属辨认一下,是否是死者所有的手镯。至于黄金耳环,我们没有发现,可能还需要对现场进行仔细搜索,才能确定。”
邵大有些失望,但又不便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