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加上午餐,一直进行到了下午四点多。
时清风的身体力量已经严重透支,张依晗看得出来,他还在强撑。
于是她找到时曦悦,希望他们可以劝劝他。
哪怕他的生命已经不长了,那也不能到最后是累死的。
时清墨身为他的大哥,直接把他抱进了,旁边那个草坪上搭建的一处被鲜花包围的帐篷。
那是时曦悦和时沁亲手为时清风和张依晗准备的婚房。
时清风有十几年的时间都在黑暗中度过,他心里一直向往的就是光明。在帐篷的顶上有一处天窗,可以看到天空的阳光。
左侧还有一道窗户,一旦到了傍晚的时候,时清风和张依晗就可以通过那道窗户,携手一起看夕阳晚霞。
大红色的喜被,平整的铺在床上。一对新人平躺在上面。只需要睁着眼睛,天空的阳光便尽收眼底。
前几分钟,草坪上还热闹非凡。
后几分钟,连同空气都变得安静了。周围寂静得没有一丝声响,再也听不到孩子们与大家的欢乐嬉戏。
他们的开心都是装作出来的,内心的难过,比表面上的开心要多数倍。
“老公,我们一起喝杯交杯酒吧。”
张依晗将小桌子上的两个红色的酒杯满上。
“嗯。”时清风轻声的答应。
他用手支撑在被子上,吃力的靠近对面的小女人。亲手为她把头上戴着的珠花新娘头冠取下来。
那头冠因戴的时间太长,把她额头周围都压出了一道痕迹。时清风捧着她的脑袋,手指轻抚着她的额头,轻轻的吹着风。
“不疼。”张依晗像是在回答他一样,她端起其中一个杯子递给他。
他接过来后,两人的手臂挽在一起,将杯子里的‘酒’喝下。
“这不是酒?”
时清风一口喝下,明显是白开水。
“对,你现在的身体是不能喝酒的。”
“没关系。”时清风拿起桌子上的一个酒瓶,打开上面的盖子闻了一下。
里面是酒的味道,他为自己和张依晗满上一杯。
那是喜杯很小的,就算喝一杯也没事。可时清风现在的身体情况,却不能与常人相比。
“这是我们的喜酒,不可以掺假水的。”他见张依晗满脸都是担忧,又说:“相信我,这点酒真的没事。”
“嗯。”她犹豫了一会儿后才点头同意。
这确实是他们俩的喜酒,新婚之后入了洞房,夫妻二人就必须得喝上一杯。只有这样才会寓意着一对新人,未来一定会长长久久的。
一杯酒下肚,时清风顿时感觉心脏狂跳得厉害。他坐着的下身,已经快要支撑不住上身重量了。
“依晗,我……我想躺一会儿……”他连说话的口吻都有些喘。
“你……还叫我依晗吗?”
时清风握着她的手,微笑的脸蛋上泛起了一抹羞涩。
“老……老婆。”
这称呼一出,他脸上的红晕就更加红润了。
他在婚礼场上就叫过她老婆了,只不过当时有几个孩子在起哄。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此时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这帐篷还被阳光直晒着,气氛还有温度都在逐渐上升。
“热吗?”张依晗利用自己的衣袖,贴心的为他擦拭额头,还有脸颊上的汗水。
“还好。”
“我帮你把外套脱了吧。”
他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注视着她。
帐篷里面是真的热,时清墨说要安装一个空调的,盛烯宸故意打消了他的念头。
时清风和张依晗结婚了,干柴烈火最需要的就是那一把火热。
他身上的红色喜服被脱下来,里面还有一件白色的衬衫。她解着他领口的衬衫扣子,刚解下了三颗,他就迅速抓住了她的手。
“不热了。”
他现在的皮肤难看致极,即使他们俩已经是夫妻了,可是在张依晗的面前,他也依旧会感到自卑。
他想要死得体面一点,更重要的是……他不能和张依晗有夫妻之时。
今天这场婚礼只有张家,还有盛家内部的人知晓。滨市以及芜城外界的人都不知道,他要死了,张依晗若重新找到自己所爱的人,她想要结婚就没有顾虑和妨碍。
张依晗想要跟时清风办理结婚手续,时清风故意说自己的户口本在m国。等他们俩办了婚礼后,他会带她回m国去办理登记的。
然而,这一切都只不过是他的借口。盛烯宸可是滨市的商界之王,时清墨在m国的势力又不容人小觑。
区区一个结婚登记,岂能是他们俩搞不定的。
“可是我热,那你帮我。”张依晗向他靠近而坐,示意自己身上的红色唐装喜服。
“好……”
他利用那戴着黑色手套的手,为她把身上的喜服脱下来放在一边。
“还是热。”
她强调着身上剩下的那件与时清风身上同款的情侣白色衬衫。
“心静自然凉。”他微笑着回答。
然而,她却抓着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脖子上。教着他如何为她解开身上的衬衫扣子……
“咳咳……”时清风不想再继续解下去,他故意低声咳嗽。
“你怎么了?”她担忧的拍着他的后背。
“我……我想躺下来休息。”
张依晗把旁边的枕头拿过来,然后搀扶着他的身体躺下。
她不逼他,再则他现在的身体怕是也经受不住。
她躺在他的身边,两人一起枕着同一个枕头。手将他的手臂,紧紧的环抱在自己的怀里。
“这阳光……可真灿烂……”
时清风盯着天窗之上的天空,太阳已经在往西落了。不过它的光辉还依旧绚丽,夺目。
“……”她没有说话,脸颊埋在他的颈窝。
再好看的阳光,在她的心里,那也不即他半分。
“老婆……”他轻声的喃喃着,抬起另一只手,挡在了自己的头顶。
阳光透过他的指缝,形成了四道光线,直射而下投影在了他们俩的身上。
“这是我见过最漂亮的阳光,原来‘触手可及’的意思,指的就是这个……”
一抬手就能够抓到阳光,睁着眼睛就能够见到太阳。这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可对他时清风不一样,他有十几年都未见过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