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1章 我发觉一个开店赚钱的方法了
作者:雨中雨叔   火烧岛国神社,你管这叫外卖员?最新章节     
    【我请客户在饭店吃饭,饭店错上澳龙和鲍鱼,我是当众让饭店撤下还是让客户吃呢】
    【我发觉一个开店赚钱的方法了】
    【你说的是一般情况,特殊情况是可以做游客生意这么搞呗,海南三亚不就很多这种店么?如果按这律师说法可以这么坑人还不违法,三亚那些黑店不梦里都笑醒】
    【那些人口流动大的地方的店铺真的是胡作非为,完全可以不用想客户的回购的。反正别人玩是为了开心,你这个稍微体验差一点的,人家也不会去怎么搞你。而且影响的只有他一个人,其他人都不知道他这种情况】
    【这本来就是做回头客,你以为是卖古董,坑一个是一个,重新换地方开,客源呢?你以为一个新店开张马上就生意爆满?】
    【开一个小饭店,99道菜巨便宜,1道菜100万,然后做好细节挂墙上明码标价,到时候直接错上一道,头天开业,第二天就可以退休了】
    【你这和那个是两个问题,首先前提条件是你这重量错与不错都是鱼,你不一定有辨别能力,或者说上错个菜,假如你定了套餐,不知道里面都有啥,给你上错了,你吃了不是你的责任,但是你明知道菜不是你点的,你就问都不问故意吃,那就是你不当得利了。就像别人不小心给你卡上转账,你是应当归还的,你不但拒绝归还还给钱花了,你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朋友点完菜上厕所去了,怎么?我得等他回来确认是不是他点的菜才能吃?】
    【我点个韭菜鸡蛋馅的饺子,你给我上个龙虾鲍鱼馅的,你让我怎么分辨?】
    【我点鱼香肉丝,他给我上清蒸鲈鱼,我吃了该不该给钱?我为啥要为他的错误买单,我凭啥一定要知道鱼香肉丝是啥? 我第一次吃这玩意,老板就送了我一条鱼才算完,当时也不知道不是鱼啊,我就是想吃鱼才点的】
    【我和朋友要了十几来个菜,给我多上了一个,谁也不知道谁点的,就吃了。后面告诉我多付一个菜钱,要是少也就罢了,要是五百一个菜呢?】
    【有时法律也不能全覆盖所有情况,特别是人多且多人点菜的时候,真不清楚都点过啥菜】
    【要是都让客户承担, 饭店会不会故意多上菜? 反正只要你吃了就要付钱, 你不吃的话, 我就给别的桌上。 稳赚不赔的买卖】
    【人家打错钱给我,我把卡封起来,让他自己拿。我也没用他,因钱是他自己过来的,也让他自己转过去,去银行说,如快递送错放丰巢,难道还要叫我帮他退回去】
    【这节目从法律角度解析,照你这么说那就模糊了,界线在哪?怎么认定故意与不故意?】
    【我请朋友吃饭,中途我去上厕所恰巧服务员上了两道不是我点的菜,我回来后看到菜已动筷,请问该如何处理?】
    【你得拿出证据证明我知道上错菜了,要饭店举证才行】
    【钱和这个应该不一样,如果饭店老偷偷上个大菜,饭店赚翻了】
    【如果是点菜的人不在现场,他上错了,我也不知道呀!】
    【即使是人家不小心丢了钱,有监控证明是你捡到了,而你拒不承认,据为己有,这就叫做不当得利,而不能算作你在为别人的错误买单】
    【那如果我请客我点的菜真好我有事走了二个小时,我点的五粮醇饭店给上了五粮液(我朋友又不知道点了啥酒)怎么办???我来买单???】
    【钱很好判定,不可能无缘无故给你转钱。但菜这个东西就说不清楚了,尤其是人多的情况下,还有喝多的情况下。如果由客户买单,那好了!我敢保证,老板最喜欢喝多的那几桌了,啥贵上啥】
    【放屁!我出去吃饭点菜,到吃的时候我也记不清清有哪些菜!咋的…..出去吃还得要记忆里好才能吃了呗!你上错了,我吃了,你再撤回去呀!咋的你要等我吃完了才告诉我你上错菜了!咋的你上错菜,犯了错误要我替你承担后果?脑子有坑吧……说需要买单的是不是都分不清对错?\/】
    【你的解释过分简单,有时候上错的菜与点的菜不好区别。很多情况下,一个人点菜,只有他知道点了什么,其他人不知道,他吃了,怎么办?你预设假定顾客知道这个菜是错的,这个预设很大情况下不成立。】
    【第一,如果这个饭店上菜主动清晰的报菜名,就可以极大的减少上错菜的概率!很多菜客人更本不认识,你不报菜名人家吃掉很正常!】
    【点了一份自己没见过的菜,结果饭店给上了另一道菜,那这个时候咋办,吃之前还得给饭店确认下?】
    【这个店家认了很多时候发现上错菜,在刚开始吃的时候店家都是选择撤走。如果这时你要留菜就必须买单的。】
    【要是把责任全部归咎于顾客,要顾客买单,要是遇到居心叵测的店家,故意给顾客上1--2个顾客没点的菜,待顾客吃了后,就过来和顾客说,不好意思,这菜我上错了,我把这菜记你账上。这不成了强买强卖吗?再说,你的错误,怎么全由顾客承担呢?】
    【其实我不想多说的,你知道如果真按你这么说的执行,你知道会造成什么后果吗?】
    【我请客吃饭,客人吃了上错的菜,我没发现,错在饭店,不在我,也不在客人,,,让我支付,这是不合理的!】
    【怎么明知道,比如一清二白,谁知道是青菜炒豆腐还是黄瓜豆腐汤~】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很明显,点3斤上5斤,一般人分辨不出来,也就是不应当知道,不用给】
    【如果上错菜,客人吃了,需要客人买单,那饭店就会经常上借菜的。100块钱的酒,上200的,一般的鱼,上一个高档的鱼。 反正顾客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