亢!
一声枪响,血花溅射。
张春福可能是担心张初一的安危,想着一击毙命,三八大盖瞄着站立的在原地的熊罴脑袋果断扣下了扳机。
但人算不如天算!
熊罴看到掉头就跑的张初一,不知道是出于追逐逃跑猎物的本能,还是知道是被这个混球肚子上攮了一下。
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站起身子边吼叫边挥动上肢。
而是一个前蹿,直奔张初一追去。
这就导致本来是瞄着熊罴脑袋的一枪居然打空了。
张春福这个时候没有选择逃跑,有些猎人在开枪没有命中猎物的情况下,面对猎物的反扑,第一时间选择逃跑。
这是极其错误的!
就拿熊瞎子来说,每小时50公里的的奔跑速度,再加上瞬间爆发力,除了有经验的人利用走位,障碍物能短暂拉开距离,给予队友开枪时间外,最好的办法就是用最快的速度开第二枪。
张春福果断拉动枪栓,因为他知道,李富贵会在他换子弹的空隙,补枪。
铛!
五六半的枪声传来,熊罴肩膀炸开一朵血花,身子被打的一个踉跄。
别以为熊罴个子大,就容易命中。
好的神枪手除了天生的直觉,剩下的都是靠后天大量的子弹喂出来的。
熊罴也好,熊瞎子也好,包括大卵泡子,冬天正是身上皮毛最厚的时候,经过年的觅食,身上蹭满了松油,泥土,天然的一层厚铠甲。
活的越久,体型越大,随之身上铠甲越厚。
所以山里有一猪二熊三老虎的传闻。
这三个山大王,狼群碰上都得让路,
而且这三野牲口报复性极强,聪明伶俐,棒子国电影里不就拍过一只恶虎复仇的故事。
各地方县志野史也多有记载,某地出现食人兽。
在野牲口里,一千斤是一个坎!
四五百斤的野牲口常有,七八百斤的却不常见,要是能遇到一头一千斤以上的野牲口。
恭喜你!可以买彩票了。
那种传说中的生物只有在人类无法到达的荒野深处,才能追寻到它们的影子。
神农架,昆仑山,可可西,兴安岭。
野生动物的天堂,更是华夏精怪的栖息之地。
当然有说华夏建国之后不许成精的,再厉害的精怪,遇上坦克大炮火箭筒不也得饮恨当场吗?
精是比同类聪明伶俐,怪是比寻常要大。
慢慢的,随着生活栖息地的缩减,有些东西越来越少,就拿熊瞎子来说,一只熊瞎子的领地一般是方圆五公里。
生活的地方小了,食物少了,冲突多了。
所以现在老毛子的地界野生动物越来越多,最主要的就是地广人稀。
扯远了,再回头看我们的一哥。
旋转,跳跃,我闭着眼!
两声枪响后,一哥忘记了张春福老人的嘱咐,绕了半圈又返了回来。
跟六只狗子凑成葫芦娃,在战场外围加油打气。
挨了两枪的熊罴站起身子愤怒的嚎叫,那吼声仿佛要把眼前的蝼蚁们撕个粉碎。
亢!
铛!
两声枪响几乎同时响起。
一枪打在了熊罴的耳朵上,炸开一朵雪花,爆炸点把耳朵撕了个稀烂。
另一枪,从熊罴的眼睛里钻入,在脑子里搅了花,卡在头骨深处。
轰!
熊罴庞大的身体轰然倒地,震的旁边的大红松上,掉下了大片大片的雪花,盖在了熊罴的尸体上,仿佛是这大山,送它的最后一程。
就这?
这把生死局张初一感觉和狗子们一起当了一把啦啦队,用重案之虎曹达华的一句经典名言就是:
喂!我还没有上车啊!
经验也没分到,技能还没得及用,我张初一关键时刻的拔刀相助还没出手!
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
还在抱怨的张初一早已经忘记刚才熊罴露头时候他呆若木鸡的憨憨样子。
“春福叔厉害啊!一枪打到了眼窝子。”
李富贵走到熊罴跟前,看到脑袋上的枪口,和旁边的红白之物,这是死的透透的了。
猎人们都有补枪的习惯,如果是打中心脏,走上前还会冲着脑袋补一枪。
这也是多起血淋淋的惨痛事件总结的经验。
野牲口顽强的生命力,在这片森林里,奇迹!时有发生。
“哈哈,富贵你也不差!”
张春福站起身子拍了拍腿上的雪,赶忙掏侵刀,割起熊胆来。
“那我呢?表现咋样!”
张初一凑上去问着二人。
“跑的挺快!”
“加油声挺大!”
。。。。。。
我想静静!
“哎呦,是铁胆!虽然比不上熊瞎子的药用价值,这么大也难得了。”
张春福掏出一个小布袋子,小心翼翼把铜胆放进去。
“哈哈,春福叔,这送到供销社得一百块吧!”
“段老汉老磨耳根子,让我打着熊胆了先紧着他,不过这是咱三一起打的,你俩啥意思?”
张春福看向二人,山里的规矩,猎物分配把头虽然有话语权,但三人这么近的关系,熊胆价值太大,也得考虑到手底下人的情绪。
李富贵听完想到了什么,脸一红笑着说道:
“那还算个啥,您是把头听您的,段大夫也亏待不了咱
平时有个头疼脑热了,从来没问屯子里要过一毛钱。
钱多钱少无所谓,我要求不高,那三鞭酒给我一小坛子就行!”
这年头就医难,屯子里有个大夫太重要,猎人们经常受伤,林场离得又远,段大夫的医术十里八庄是出了名的,好多场子外的人都慕名而来。
所以好多采山货的,打猎的都爱把收货让段大夫先挑一挑。
段大夫有三绝:药酒膏药小泥丸!
甭管大病小病,就没有那看不好的。
每次出诊都能赚一大笔,听说林场里还来过小汽车接送。
但是段大夫从未收过屯子里的一分钱,上回二虎子家老太奶进山采山货,让野猪拱了。
段大夫二话不说拔了一根二品的棒槌须子吊命,后来愣是从阎王爷手里把人抢了回来。
那二品棒槌就是二百年的人参,外面黑市大几百求购的那是有价无市。
“你个混球!成天就想那事!多大岁数了也不知道悠着点,初一还在这了呢!”
张初一听到提到自己名字,赶忙笑着摆了摆手说道:
“我又没出力,您和富贵哥看着来就行,钱不钱的无所谓,那三鞭酒能不能分我一小坛子!”
张初一模仿着李富贵,有样学样。
“好你小子,调侃起你哥来了!”
看着二人打闹,张春福捋了捋胡子笑个不停。
“时间不早了,咱抓紧回屯子!通知队里,富贵带人带车把熊罴和大个子拖回去。”
张春福和李富贵忙活儿起来,用侵刀麻利的搁着四个熊掌和波棱盖儿。
张初一先是看了看熊罴的大脑袋。
好嘛(;一_一)!
跟磨盘似的。
把舌头扒拉到一边,撑起大嘴巴。
这特么随随便便都能三口一头猪!
张初一又起身来到熊罴冬眠的洞口,黑黝黝的,里面传来一阵子腥臭。
“春福叔,你说这里面还有熊么?”
“想啥好事呢!熊罴都是独来独往,熊瞎子倒是遇到过双仓子,那也是难得一见。快过来吧,你也不嫌味儿!”
好嘛!比林场的旱厕不可多让!辛亏是冬天。
溜了溜了。
正准备转身的张初一由于有着兽人天赋的加持,五感灵敏,听到了洞穴处隐隐约约的传来了轻微的沙沙声!
忍着恶臭把脑袋伸到洞口里,侧耳仔细听。
呼哧呼哧!
握草!
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