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3章 正义之争(二)
作者:手抓饭   原神:我有一座图书馆最新章节     
    虽然知道苏均在提瓦特的名气很大,可是没有想到会这么大,看着枫丹人一个个开心乐呵乐呵的样子,没想到咱们苏先生的影响力已经这么大了。
    论坛。
    本仙不是仙人:我和你们说,当初苏均啊……
    苏均:@吉祥,把她禁言!把她禁言!
    小纸鹤:唔……
    七星秘书:唔……
    钟离:额……
    没有人觉得不对,只是有些摸不着头脑。
    卖唱的快乐小男孩(沉淀版):切,枫丹什么地方,还不如来我们蒙德,毕竟苏均还是我们蒙德的荣誉蒙德人呢!
    无心的流浪者:蒙德?什么穷山恶水,那是乡下地方吗?
    在工作呢:这位朋友请注意你的言辞。
    做实验呢:和枫丹比起来确实有点乡下的感觉了。
    骑兵队长:不爱……请别伤害。
    ……
    随着苏均和小黑子“正义的化身”之间的赌约的落幕,人们看乐子的本性也逐渐回落到正常的状态。
    这个时候似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意到了《东方快车谋杀案》这部作品本身,或者说相较于一开始本就惊艳的这部作品,人们开始更注重于它的内涵。
    就比如其中最为让人津津乐道的“以暴制暴”和“正义与法律之间的间隔”,毕竟在故事的最后苏先生让波洛放过了“凶手”,应该说是苏先生放过了“凶手”。
    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犯罪行为并不是单纯的出于卑劣动机的暴行,而是一桩正义的复仇,甚至是一桩为社会除害的正当行动。
    可是这十二个人采取的却是“以暴制暴”这种手段,对于这种手段似乎存在着些许的争议?
    论坛。
    大监狱长:用这种手段来取得胜利似乎有些不同,不过我更喜欢把《东方快车谋杀案》当成一个关于人性的故事来看,而不是一桩案件,或者说它对于人性以及正义的思考都要远远超越它本身作为案件的属性。
    巡逻小队长:我不认同你的想法,作为一个案件来说,《东方快车谋杀案》无懈可击,但是最后的结尾才是它作为案件的一个转折点,苏先生似乎并没有选择法律。
    那维莱特:波洛最后释放了凶手,虽然苏均并没有明说,可是最后几乎都是在暗示我们这十二个凶手都逃过了法律的……抱歉,我不知道是不是该用制裁这个词。
    确实,这一点很有意思。
    正义,一个古老而深远的话题,它宛如夜空中璀璨的星辰,引领着人类社会不断前行。然而,对于正义是否只能依靠法律来实现,人们却一直争论不休。
    就像是枫丹,对于枫丹来说法律乃正义之基石,唯有通过严密的法规和公正的司法程序,才能确保公平与正义得以伸张。
    的确,作为一种强制社会规范,具有明确性、普遍性和强制性等特点。它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了人们的行为准则和权利义务,为维护社会秩序提供了重要保障。
    但是现实世界并非如此简单。法律固然可以惩罚罪恶,但它并不能消除一切不公。有时,法律也会受到权力、利益和人为因素的干扰,导致判决结果偏离真正的正义。更何况,许多道德问题和伦理困境难以用法律来界定和解决。
    正如苏均在《东方快车谋杀案》中所展现出来的一样,即使波洛最后放走了那十二位凶手,可是谁又能说的准这就不是正义的呢?
    即使在枫丹,号称有着提瓦特“绝对正义”的枫丹在面临这种困境的时候,似乎也有点难以抉择,难道真的要用喻示机去决定《东方快车谋杀案》是不是正义的吗?
    将人交给机器审判或许比交给法律审判更要来得……额……惊悚?
    论坛上面的讨论还在继续着。
    须弥第一人:关于正义,我们不能忽视个人的道德观念和良知在实现正义中的作用。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衡量是非善恶的标尺,这种内在的道德感驱使我们去追求公平、正直和善良。当面对不公正时,有些人会毫不犹豫地站出来,凭借自己的力量扞卫正义。
    摩拉多多:呦,什么时候教令院还会这套冠冕堂皇的说辞了?还正义?
    雄狮女人:你们也配谈正义?
    阿如村守护者:沉默。
    公鸡:某种程度上你比我还要优秀一点,@须弥第一人
    一张送不出去的支票:其实答案我想早在很久之前均宝就给出来了,正如《东方快车谋杀案》里面波洛最后选择放过凶手一样,苏均也早就做出了同样的道路。
    不是淘气的淘:怎么说?
    钟离:《论法的精神》,你可以去看一下。
    深林的狐:嗯……这让我想到了关于苏均之前采访说的一句话。
    沙漠的狼:如有必要,无需立法,更无需为道德立法。
    是的。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其地位至高无上,甚至超越了冰冷的法律条文。
    阿忍:我有点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法律固然重要,但它只是一种外在的约束力量。而道德则源自内心深处,是每个人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一个有道德的人,无需法律强制,便能做出正确的选择;反之,即使法律严密如网,也难以阻止那些丧失道德底线之人滑向罪恶的深渊。
    超级无敌独角大将军:啊?你们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这还是论坛吗?
    最好的伙伴:唔……我也有同感,大家不都是在论坛里面摸鱼的小伙伴吗?怎么突然就这么秀了?
    然而,似乎有些人也有不同的意见。
    正义的化身:我不觉得!!!正义就是绝对的正义!法律就是绝对的法律!!!两者之间绝对不可以混淆!就像以暴制暴,可以有但绝不是常态!!也不是一个国家前进的正确方向!!!
    卖唱的快乐小男孩(沉淀版):[吓晕][吓晕][吓晕]
    冰冰冷冷:你是……正义的化身?
    不是淘气的淘:我滴个乖乖,她不是小黑子吗?
    嘟嘟可:可莉知道,这是扮猪吃老虎!
    ……
    此时,沫芒宫里,芙宁娜扬扬脑袋,真当自己是低能呢?
    芙宁娜正义之神,恐怖如斯!!!
    ps:还有一章加更晚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