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首先,我只是地痞流氓,不是人形春药啊!
作者:薛黛玉   首先,我绝不可能是人渣最新章节     
    “小兄弟,我看你骨骼惊奇,我有一剑,可斩天上仙神,人间无敌!”
    “今日与你有缘,十两银子送你,如何?”
    大街旁,被人拦住的少年莫约十六七岁的年纪,一身束袖灰袍,面皮白净,五官清朗,两缕须发贴着鬓角垂下,卖相倒是极好,像是个富贵人家的公子哥。
    可惜,此时的他满脸桀骜,嘴里还叼着一根杂草,百无聊赖的蹲在路边堂口的台阶上。
    活脱脱一个整日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
    嘴里叼着杂草的少年,斜着眼瞥了一下拦在自己眼前的陌生老乞丐,懒得搭理他。
    “哦,小兄弟不愧为骨骼惊奇之人,这都瞧不上吗?”
    “那我神京曾有一旧识,如今权倾朝野,官至一品,现在剩下半块烧饼当做信物,今天就五两银子卖给你,怎么样?”
    少年看着似乎正准备从怀里掏出半块发霉烧饼,还不准备放弃行骗的老乞丐,终于还是开了口。
    “老人家新来的吧?”
    “认识字不?知道这地是哪不?”
    少年转头呸的一声吐掉了嘴上的杂草,随后指了指自己身后堂口上的牌匾。
    “猛虎帮,清河县最大帮派。”
    随后少年又神色凶恶的指了指自己。
    “贾明安,猛虎帮清安街小头目,这整条街都是哥们儿罩的。”
    “老家伙,你在我这卖东西,交保护费了吗?”
    老乞丐闻言,大惊失色,连忙摆手求饶。
    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初来乍到,流浪至此,本只想随便找个脸嫩的少年郎哄骗。
    结果这一下,居然惹上了这条街上最有势力的帮派。
    对于他们这种下九流的流乞来说,他们四海为家,沿街乞讨,最怕的就是惹上同为下九流的帮派地痞们。
    知道自己惹了祸的老乞丐很快就跑了,贾明安倒也没有什么和他较真的想法。
    他只是嫌弃老乞丐挡住了他的视线罢了。
    贾明安继续百无聊赖的蹲在堂口的台阶上,漫无目的的打量着四周。
    只是望着大街上人来人往的商贩,听着周围的叫卖声,少年终于还是无奈的叹了一口气。
    他知道,自己是真的回不去了。
    从一个二十一世纪的五好青年高材生,成为了这个名叫大乾王朝中,一個地位低下的下九流小混混。
    不过还好,他这次穿越,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
    思绪一动,贾明安的视线中就出现了一道只有他自己才能看见的虚拟面板。
    【姓名】:贾明安
    【职业】:败类流痞
    【口无真言】:你人品低下,满嘴谎话,搬弄是非,玩弄事实,你说的话可以改变事实。
    【欺软怕硬】:你的所有能力对修为低于自己的任意目标百分百生效,成功率随着目标修为上升而逐渐降低。
    【修为】:第一阶
    【晋升仪式】:请运用自己独特的魅力,让至少一名修为二阶及以上的异性主动轻吻你的脸颊,并说出“我喜欢你”。
    【总结】:你个地痞流氓,不去调戏良家妇女你还想干什么?
    望着自己的职业面板,贾明安简直恨得牙痒痒。
    地痞流氓归地痞流氓,他什么时候人品低下,搬弄是非了?
    诽谤,这个职业面板在诽谤他啊!
    他堂堂二十一世纪好好青年,他可能做这种事吗!
    可惜,这个面板真的只是一个面板,根本无法回答他的控诉。
    在大乾,人有万法,世分九流。
    上九流王侯享一等富贵;道佛传世,国上之国;儒人循规定矩,言出法随…
    中九流有医者入圣,言断生死;典商售命,财衡万物…
    下九流之巫匠通幽冥,戏娼祸神乱明,当做乱世妖孽…
    即使再平凡的职业序列修行到后期,也能拥有不容小觑的能力。
    清河县地处南疆,只是一个偏远小县,除却官府,就是一个小小的猛虎帮势力最大。
    而这,仅仅是因为他们猛虎帮的帮主是一位苗人,拥有南疆苗人特有的「蛊师」序列,修行到第三阶,拥有的虎力蛊,就官府的上九流「儒人」县令都不愿直面锋芒。
    这是一个人人可以修行的时代,只是大多数人都只能停留在修行第一阶的阶段。
    只有完成对应的晋升仪式,也就是俗称的修行试炼,才能成功晋升到下一等阶。
    只是大多数晋升仪式的资料都被世家宗门把控,其中下九流的晋升仪式更是缺失许多。
    就像是「蛊师」序列,就被牢牢把控在南疆苗人部落中,很少有外人能得到真传。
    跑堂的儿子是跑堂,大夫的儿子是大夫,王爷的儿子是王爷…
    子承父业,这才是这个世界的常态。
    不过抛开事实不谈,他这个地痞流氓的职业虽然说着不好听,到能力出乎意料的强劲。
    说话就可以改变事实,简直比儒家的言出法随还要厉害一些…
    他每天早上起来都要喊一句老子天下无敌,妻妾成群。
    可惜,因为他阶位太低的缘故,迄今为止还从来没有成功过一次。
    贾明安仰头望天,心中无奈叹息。
    偏偏他这个修行之法的晋升仪式还有些麻烦。
    需要他去泡妞。
    而且,还必须泡比他强的妞。
    调戏良家妇女,然后还要让对方对他心生好感,喜欢上他?
    他妈的,他只是个地痞流氓,不是人形春药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