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章 舆论一边倒
作者:东方红不败   六绳护主最新章节     
    原本是骆毅“有话要说”,现在竟然谁都有话说,而且唱念做打十八般武艺全都使出来,极具煽动性,骆毅不但没有说话的机会,而且还感觉自己被气得、憋得要爆炸。
    潘福的辩护大致有三条:
    一、潘荣没有所谓悬赏的行为。
    潘福说:“说句不中听的话,有钱都能使磨推鬼,我们家老爷不需要悬赏,更不需要唆使谁去掳掠男童;
    排着队往我们老爷跟前儿送孩子的大有人在,我们老爷就算没有相中孩子,也会送他们回程的盘缠;
    若这也犯法,我们县衙门早把老爷抓走了!”
    二、交易并不存在。
    潘福说:“当我们老爷得知孩子是他们抢来的,虽然孩子一看就有福相,还聪明,可我家老爷都没动心,并没有答应买下孩子。”
    三、我们也是受害者。
    潘福说:“我们本就不需要买身份不明的孩子,我们也不知道对方是人贩子,我们更不知道那名男童出自贵县名士之家。”
    潘福一条条说完,旁听的百姓已经完全站到潘荣一方。
    人家说得对啊!
    潘家有钱,买孩子需要从人贩子手里买?怕是穷人们自己就牵着孩子跑到潘家门口排队去了。
    甚至有人说:“又不是娶鬼妻,反正女娃不值钱,会把女娃扔进棺匣子一起埋了;
    人家那是招赘婿,办完丧事男娃是要领回家养着的,哪个穷人家不乐意?
    他们自己养孩子能有人家养得好?有钱让孩子吃饱吗?能供他读书、栽培他经营铺面吗?
    还是说他们能给娃提供丰厚的家产继承?”
    更有人说:“要是我有那么多家产,也指定不让族人、亲戚们占便宜;
    人不都说了嘛,他们潘家父辈、祖辈都看不上那些人,可见那些人不是好东西;
    而且看人家绝后了就惦记吃人家绝户,如果过继了他们的孩子,自己恐怕早早被他们弄死!
    只一条,病了不给你看病,你能怎么着?就干等着死呗!
    孩子还是他亲爹娘的孩子,那潘家的家产也没改姓,可他能得到啥?怕是没等死就被扫地出门了!”
    这话已经跑题,但人多嘴杂就是这个意思,什么事儿说着说着就不知道偏哪儿去了,马上有人就这个话题进行补充:“说的是呢!
    就是不能过继,别以为过继了自己死的时候有人给摔盆、死后有人给上坟,不被别人直接祸祸死就不错了!
    从外面买个孩子,咋教咋养自己说了算,好好养几年照样孝顺,不比族里那些人带着私心撺掇让人放心?
    好歹能把自己舒舒服服伺候到咽气吧?也能心平气和看着族里那些杂碎干瞪眼让自己心里舒坦吧?”
    就连站班的捕快们也频频点头,捕头甚至目光投向张知县,示意对方重视这个“事实”。
    大励朝的底层地方官审案,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在二堂或三堂,一可以让主官起止自如,不必终日正襟危坐,形劳势苦;二则是审不下去可以随时停止。
    但内衙审案平息当事人之争,对其他人没有示范教育意义。
    所以有时候一些官员会挑选有示范教育意义的案件在大堂审理,一来增加司法透明度,让百姓了解法律运作;二来显示自己“明镜高悬、执法如山”,禁得起百姓监督,值得百姓信任。
    小罐儿被略卖案,涉及到本县名士,虽说孩子被寻回了,而且速度很快,但造成的影响很大,所以张成才进行公开审理。
    但这样做是有一定风险的。
    因为官员需得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判案经验,必须通晓法律,关键是要公平公正,不是读懂四书五经、能考中进士、举人就可以做到的。
    所以大堂审案时常有“满堂官”现象出现,即案件审理过程中,三班六房所有在大堂站班的人都有机会帮着出主意,好像所有人都是官一样。
    这就使得堂审纪律看起来不那么严明,不但被告可以随时喊冤,旁听的百姓也敢于议论纷纷。
    但话说回来,“满堂官”指的好歹是能在大堂站班的人,而不是随便什么人都可以,百姓虽然可以议论,却是不可大声。
    骆毅作为证人,未经传唤下想说些什么也得先向官员请示,得到许可才能发言,像潘福这样与案件无关之人,大喇喇站出来就高喊着要为被告进行辩护,实在是过分。
    李蔚珏都怕骆毅被打板子而让白彙给传音,这潘福竟然敢“咆哮公堂”,骆毅觉得不作死就不会死,她等着看潘福被打板子,好歹让她先把刚才憋的气舒缓舒缓。
    然而,但是……
    张知县竟然点头允了、潘福大大方方、不卑不亢地辩护了、大堂一众听者基本也被其论点征服了。
    骆毅的小脑袋转来转去,看看潘福,又看看知县张成,最后又转向李蔚珏。
    她就不明白了,为啥她申请发言被搁置、潘福就被准许呢?为啥没人心疼受到惊吓的孩子、却都同情买家呢?
    李蔚珏也觉得这种审案如同闹剧,要纪律没纪律、要章法没章法,实在看不懂,只好对骆毅耸了耸肩,表示他也不理解。
    只有张成心里清楚,现在这案子已经被被告们“拔高”了,拔到“配冥婚”、“吃绝户”这种动摇不了的民俗陋习、拔到“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种触及朝廷政策和经济的高度,很难公正断案了。
    配冥婚、吃绝户,这是民俗陋习,朝廷没有任何一条律法制止,而买卖人口又在一定程度上是合法的,有这几条存在,就必然造成无数今天这样的案件。
    被配冥婚的、被吃绝户、被买卖的人口自然苦大仇深,可张成一人之力又改变不了这种约定俗成般的现状,所以,他干脆把水搅浑——你们不是都有话说吗?那你们就说!
    律法不外乎人情,到时候本官会参考舆情偏于哪方再做决断。
    当然,张成还在乎另外一点:潘福当堂强调了他们不是本县之人,而且潘家为夭折女儿招赘夫婿的事情,他们县衙都没有干预,说明潘荣不但有钱,而且在他们地方上也算小有名气。
    这样的话官司打起来双方都没什么好处,会让自己陷入僵局——他到底是坚持着为本县大儒讨回公道、还是与对方知县为一件民俗行为较劲?
    张成的食指顺着惊堂木的边缘轻描。
    惊堂木,说心里话,这玩意儿有点像实心的棺材,虽然有棱有角,可面儿上却有打磨光滑圆润,拿着手感很好。
    棺材,可以谐音为“升官发财”,但实心棺材……
    潘福补上总结之词:“大人,虽说我们并未有半点拐卖贵县名士幼孙的心思,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惊吓了孩子;
    我家老爷愿意为此真诚安抚孩子及其家人,表达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