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显摆显摆
作者:一朵肘子花   厨子跑的那一天,食客老泪都流干最新章节     
    台长嘴上好似嫌弃似的,实际上高兴着呢,总算可以显摆他家徐哥了。
    之前在赛场上,他提了自家厨房的菜,大家没一个相信的,还给他整了一出群嘲,给他整出反骨了,也没提徐哥。
    虽然一吃一个不吱声,有种闷声发大财的感觉,但还是想要找个人显摆显摆的,这会儿现成的不就过来了。
    为了防止文老板反应太慢,菜被大学生们给抢光了,他招呼一旁吃饭的员工:“你去准备一份饭菜,正常大男人的量就好,放在我对面的桌子上……不,还是先放在厨房里。”
    没几分钟,文老板兴冲冲范文轩来到饭堂里,脸上带着看好戏的表情,他脑子里浮现出来的画面是这样的。
    台长为了立人设,要跟大学生们打成一片,故意去食堂吃饭,顺便堵住大学生们的嘴,让他们不要再为了伙食难吃而吵吵嚷嚷的。
    结果饭菜太难吃,每一口都好像是在吞针一样,难以下咽,吃下去之后脸都扭曲了。
    结果看到台长之后,反而迷糊了。
    此时台长正埋头大口大口的吃着饭菜,因为嚼的太快,吃的太香,嘴里都发出了吧唧吧唧拌嘴巴的声音。
    当他夹着一筷子豆腐吃到嘴里的时候,脸上还露出了享受的表情。
    装的这么像的吗?奥斯卡欠他一个奖牌,文老板都想要送给台长一个奥斯卡金奖了。
    再一看旁边的大学生们,更不用说了,天天做着跑腿的活儿,累的要死,吃饭哪里还有形象,问题是,他们也吃的好香的样子。
    难道最近流行吃白菜豆腐,还是哪个专家说,吃白菜豆腐能长寿,所以大家为了长寿,连口感都可以忽略。
    带着这样的疑惑,文老板坐在台长对面。
    台长跟他打了一声招呼:“喏,菜就在这里,你慢慢看,我先吃,吃完了我们再去办公室谈事情。”
    说完,又埋头继续吃饭,半句不提要让文老板一起吃的意思。
    他就不相信,文老板忍得住。
    这么近距离一看,餐盘里的菜卖相挺不错的,哪怕已经被台长吃了一阵子,但剩下的菜颜值也是杠杠的。
    各种菜品的香味也逐渐在鼻尖环绕,别说,闻着挺香的。
    此时,台长正在吃萝卜烧肉,文老板的视线也随着他的筷子落在这道菜上。
    烧好的萝卜,带着一点褐棕色,还有点半透明的剔透感,边缘处出现了不规则的锯齿状,可见这萝卜到底有多软烂。
    恰好一片肉被台长夹起来,上好的五花肉,一层肉一层肥的。
    肉皮已经变成好好看焦糖色,肥肉白里泛黄,在烧制的过程中,肥油全都渗透到菜里,看起来就是那种肥而不腻的感觉,最抢眼的就是瘦肉了。
    酱红色的瘦肉,肌理分明,三种颜色搭配在一起,让这块肉看起来就食欲满满。
    肉已经完全熟烂,轻轻一夹肉就在筷子上颤动,好像马上就要掉下去一样,台长不得不小心翼翼的夹着肉,慢慢送到嘴边,张开嘴,嗷呜一口,把肉吃到嘴里。
    文老板不由自主的动了下嘴,好像那肉是夹到自己嘴里的一样,结果什么都没吃到,他忍不住吞了下口水。
    真是邪乎,之前在赛场上,看到那些五星级大厨做的菜,他也没有馋到流口水,怎么看到台长吃大食堂,反而垂涎三尺了。
    “老姚,你这厨房的菜看起来还真不错,难怪你会专门来厨房吃饭,正好我还没吃饭,我也尝尝吧。”
    文老板跟台长私交不错,这次举办厨师大赛,听说要他赞助食材,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这会儿都不用台长说,自来熟的去找餐盘,准备打一份饭吃。
    一转身才发现,他跟台长说话的功夫,窗口已经挤满了大学生,文老板吸了一口气。
    跟一群大学生去抢饭他不好意思,总不能大喊一声,我是你们这次大赛的赞助商,都闪开,我要打饭,那更不好意思了。
    再说了,真喊出来,这些大学生都不一定鸟他。
    他一点都不怀疑,要是台长为了打饭,大喊一声,我是台长,都闪开,这些人还能怼两句,你是台长怎么了,台长也要排队之内的话,只好又坐回去。
    “老姚,你们餐厅就没有个什么内部通道,可以不跟他们一起抢着打饭吗?”
    台长笑了:“这食堂都是因为大学生嫌弃工资太低,要求管饭才有的,哪里来的员工通道。”
    文老板白了他一眼:“老姚你这样就过分了,我可是你的赞助商,是金主爸爸,我来吃你家食堂,你不帮忙打饭就算了,还要我看着你吃。”
    台长见好就收,让刚才的员工把打好的饭菜端过来,递给他一双筷子。
    “行了,早给你准备好,尝尝,保管你吃完后天天都想来我家食堂。”
    这回文老板满意了,不等台长发话,二话不说拿起筷子就去吃刚才肖想很久的菜。
    一口菜吃到嘴里,文老板眼里闪过了惊喜的光,一开始还能保持形象,细嚼慢咽的吃着,吃的十分优雅。
    几口菜下肚后,他也露出了真面目,大口大口的扒着饭菜,吃的比台长还要快。
    煎的两面金黄的豆腐,加入了豆瓣酱,吃的时候,外焦内嫩还带着浓郁的酱香味,一点微辣的口感,正适合花市人的口味。
    白菜炖粉条细滑爽口,汤汁泡饭吃,也十分美味,最惊艳的要数那么萝卜烧肉。
    文老板小时候家里穷,一到冬天,上顿下顿都是萝卜,地窖里贮存的也全是萝卜。
    导致他这么多年,看到萝卜就没胃口,结果今天这一口萝卜,好像把他对萝卜的噩梦给打碎了一样,只觉得这个萝卜特别入味,分外好吃。
    他甚至觉得,要是小时候家里做的萝卜能这么好吃的话,他又怎么会厌恶吃萝卜。
    本来刚在在会场上,尝了不少菜,已经吃了半饱,这会儿已经吃不了多少饭,结果一阵胡吃海塞后,他直接把满满一份饭菜给吃完了。
    还是吃的干干净净的那种,因为汤汁拌了饭,舍不得浪费,盘子底下的一点米粒都被他吃掉了,整个盘子光洁的跟洗过一样。
    文老板打了个饱嗝,一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