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魂的故事\/优良的基因!
我叫阿兰,现在我的名字是兰瑟·兰特斯。
我是怎么到这儿来的?
因为一场游戏,对,那个开启不可思议难度的按钮,它把我送来的。
我原本以为这会是人生中最糟糕的决定。
但现在看来,这可能是我最酷的一次点击。
毕竟,谁会想到按下个按钮,下一秒就变成了蓝发飘逸的骑士,而且还是在个充满魔法与怪兽的世界里?
话说回来,我的头发变成了墨蓝色,还挺搭我这身盔甲的。
再加上这把能千变万化的剑—万形术钢—我刚为它取好的名字,简直是冒险出游、惩奸除恶必备良品。
当然,好戏还在后头,我结识了一位超乎想象的伙伴,她就是热莉,一个外表酷似少女,内心却是高科技武装到牙齿的机器人。
她的脑袋两边挂着两个丸子头饰,其实是威力十足的炸弹,你没听错,就是那种一扔出去就能让敌人哭着回家找妈妈的玩意儿。
我们的队伍里还有三只兽人,别误会,他们可不是敌人,而是战友。
虽然长相有点凶,但他们的首领钢索三秒前宣布,要和我停战。
当然,还有那位传奇猎魔人但丁。
他总是与猎枪板斧为伴,可惜,被身后那东西重伤后,他可没之前那样神气了。
我得纠正我的话,按下那个按钮可能不是我这辈子做过最酷的事,但绝对是最送命的事之一。
而现在,我们正处在一场疯狂逃命中。
为什么逃命?
因为后面跟着两只远古幽魂召唤出的骸骨巨物,它就像是地狱前的守门犬,只不过这次它不用吃骨头,而是想把我们变成骨头。
我们还在逃跑。
热莉头上的炸弹都用完了。
我们会被它踩成碎片的,还有,不知其他人发现没有,但丁说过他要去救一个叫海伦的小女孩,我担心那孩子恐怕已经—
还是少说些丧气话吧。
……
……
这次的故事,发生于距今(利尼维亚历)约一千三百年前的土地。那名为瓦拉杜勒的国度在百年间的领主战争后迎来和平。
可是,它的第一任人王阿尔萨斯心比天高,他在二十岁时骑上马背,四十五岁才成功建立瓦拉杜勒。
他希望得到不朽,在他意识到肺部的病变将摧毁自己的呼吸,最终撕裂身体与灵魂后,这种希望便堕落为偏执的渴望。
阿尔萨斯开始寻求超越自然法则的方法,他渴望在时间的洪流中留下永恒的印记,不愿被遗忘。
在命运的指引下,一位自称在研究生命法术的巫师找上了这名人王,寻求他的支持与庇护。
这名巫师,名叫威廉·邓肯。
威廉声称,只要再给他更多的时间,更多的资源,他便能够逆转生死,挑战死神的权威。
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威廉在王宫内用自己精妙的技术医好三名饱受黑死病折磨的贫民,他们的康复如同奇迹一般,令所有人为之震惊。
阿尔萨斯看到了希望,他给予威廉无尽的支持,并封他为公爵,赋予他无上的权力和荣耀。
不久过后,威廉公爵便让骑士接来了他的朋友,一个对医学有着深刻见解的学者—亨利·海辛。
亨利并不像威廉那样痴迷于超自然力量,他更倾向于人类的传统医术,认为那是治疗疾病的正途。
在与威廉的交谈中,亨利委婉表示,将超自然的力量施加在人身上,这是违背生理规律的,甚至可能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
他恳求威廉暂停这项研究,回归医学的正统之路。
然而,阿尔萨斯并不会知道,威廉救活那三个贫民前,有多少人因他魔药配方的失败提前步入死亡深渊。
这些秘密被威廉深埋心底,他害怕真相一旦揭露,将失去一切。
于是,他继续在黑暗中探索,试图找到真正的不死之法。
即便这意味着更多的牺牲。
随着时间的流逝,威廉的研究变得越来越激进,他的行为也越来越疯狂。
若说威廉是一条清道夫鱼,那阿尔萨斯便是任凭其将吸盘附上脊背,为之提供庇护的鲸鲨。
威廉的研究策略愈发激进,他不再满足于传统医学的边界,转而涉足禁忌领域,甚至在王朝议会中摄政,主张为“恢复战后经济”,开设奴隶与器官黑市。
这些黑暗的提议,虽然令人发指,但在威廉的巧言令色下,却似乎成了不可避免的必行之路。
当然,那些花点钱便可打点的关系,对成为公爵的威廉而言,开支根本不值一提,他轻而易举将反对的声音逐一压制。
对故友心灰意冷的亨利没有选择离开,而是选择与威廉的偏执对抗。
他暗中收集证据,试图上交议会,请求他们制止威廉的暴行。
然而,就连阿尔萨斯也是唯威廉是瞻,他被永生的承诺蒙蔽双眼,根本听不进亨利的警告。
亨利的努力徒劳无功,最终被驱逐,被要求永远不得踏入瓦拉杜勒半步。
终于,威廉最后的试验期限临近了。
在一个阴森的地下实验室中,他孤注一掷,为自己注入了载有未知病毒的血液,随后将面前那装载不朽妙药的烧瓶端起,饮入口中。
在最为混乱恐怖的梦境中,他看到无数光点在黑暗中结合为骷髅的图案翩翩起舞,它们仿佛在嘲笑他的疯狂与愚蠢。
不,他才不要看到死神的嘲讽,他要证明他的永恒。
他在梦境中漂流,仿佛在同五十六名魔神握手。
当他醒来时,已是三天过后。
他坐到窗边,发现他并未长出流感后应有的红斑。
没有腹泻,没有视力下降或脑充血现象。
一个月的观察过后,威廉公爵确信自己的实验成功了。
他不仅没有受到病毒的影响,反而感到前所未有的活力。
于是,他将这瓶灵药视为珍宝,精心包装后呈上皇宫,递向王座上口部沾满血渍的人王阿尔萨斯。
然而,阿尔萨斯或许是出于权谋家的疑虑,亦或是对王朝传承的渴望。
他深知自己的疾病是家族遗传的。
在这实验成功前,他的家族从未有人活过五十岁。
于是,他将第一份永生的机会赠予他唯一的女儿丽芙,希望借此打破命运的枷锁,让瓦拉杜勒的血脉得以延续。
事后,丽芙存活下来,她不再是那个身体瘦弱、病气缠身的公主,而是充满了豆蔻年华的少女应有的生机与活力。
她的笑声再次回荡在宫殿的每个角落,仿佛是春天的风,吹散了笼罩在王室上空的阴霾。
然而,报应开始在威廉的身上逐渐显现。
那碗汤药,不是任何研究成果,而是一块契约的印章。
那是饮下汤剂的人同那虚空与死亡中的存在交易的凭证。
那名为死亡女神的存在,二度造访威廉的梦境,她铃兰花般的吐息向威廉诉出诅咒—你喜谗言献媚,喜欢在权贵面前充当跳梁小丑。
我无法夺走你的生命,却可以让你每分每秒都在生不如死中度过。
你的皮肤会如死尸般灰白,你的肠胃只能通过猎杀他人饮血来果腹,而你的灵魂将永远不能触碰阳光。
否则,你的躯壳便要腐败溃烂。
至于那名为丽芙的孩子,她只是个无辜的孩子,可是她也饮下了违背死亡意志的汤剂。
她会平平安安过完一生。
但是,不是以瓦拉杜勒公主的身份,而是一个平庸到毫无波澜的女人的身份。
她将失去记忆,失去曾经的一切,包括她父亲的爱与王位的荣耀。
这次噩梦过后,威廉公爵失踪了。
阿尔萨斯也在无尽的咒骂与懊悔中,于四十八岁时撒手人寰。
然而,商行与议会中的夺权者不会希望看到年幼的公主继位,平分权力。
一场夺权战争爆发。
那名为丽芙的公主流亡乡下,被名为帕拉戈斯的猎户收养,更名丽芙·帕拉戈斯。
她在这里找到了简朴的幸福,远离宫廷的尔虞我诈。
但她心中始终有一种莫名的失落感。
再之后,丽芙与养父的儿子相爱,他们共同经历了平凡而充实的生活,度过了死亡女神所言的一生。
他们的后代中,有一位选择返回瓦拉杜勒,带着对祖先的回忆与梦想,试图在这片土地上寻回失落的荣耀。
然而,历史总是重复着相似的悲剧。
这位“帕拉戈斯骑士”的子孙,又被瘟斯洛与瘟达戈尔驱逐。
他们被迫离开故土,回到了丽芙的出生地,利尼维亚,成为一处庄园的主人。
在那里,他们建立了新的家园,虽然规模远不及昔日的辉煌,但他们拥有了自由与尊严。
他们教导后代要珍惜和平,要以智慧与勇气面对未来的挑战。
在岁月的流转中,这个家族的名字渐渐被人们铭记,成为传奇的一部分。
这也是利尼维亚会有以“帕拉戈斯”命名的高原之因。
关于威廉公爵的结局,众说纷纭。
可是,最为通俗的说法便是他成为历史上第一名受到死亡诅咒,畏惧阳光的人类,他被剔出人类的行列,沦为那被唤作吸血鬼的异端。
而他的名字,也由威廉变作德拉库斯·德古拉,在古代语言中,那串词语的含义为可怜、可悲又可恨的牲畜。
威廉依然将自己当作公爵,夜光下的永生扭曲他的思想,他竟变态般认为这不死的变化并非诅咒,而是一种赐福。
为此,逃亡至黄昏高原的他以自己的力量,收拢周边狼人、黑暗术士,恶魔与不死族部落,建立起以亵渎树林为边境的不死政权。
他的子嗣之一,便是曾为祸世间百年的血族大公瓦西里。
瓦西里的故事,我们先暂且不论。因为他的祖先德古拉,在集结自身力量与不朽诅咒过后,便成功制造出其毕生学识的结晶。
坟墓,那名为坟墓的死亡巨人被他埋藏于黄昏高原的宝地。
但这个消息却鲜有人知。
直到后来,被瓦西里认定为一文不值的德古拉日记,流落到瓦拉杜勒的双王子眼中,让那对幽灵兄弟意识到这是一块全新的金矿。
“那些人类只知道抽我的血做研究,却没有意识到,开启永恒大门的钥匙,就在死亡女神赐予我的血液里。”
“只要一滴血,一滴来自我或帕拉戈斯家族的血液,这台机器就会启动。坟墓,会为整个世界建造属于它的坟墓。”
“到那时,世上将不再有死亡。死神的镰刀也将散去生机。”
“我已经老了,可我知道,这本日记会有人读到。继承这本日记的人,我以不死者的崇高祝福你们。去吧,去追寻答案…”
“…唤醒坟墓的方法,就在日记的尾页。”
“去吧,我的,孩子们…”
如今,坟墓巨人的燃料便是拥有纯正帕拉戈斯血统的海伦。
她就在那里,在坟墓巨人的核心之中。
最为鲜活,效果最为可观的燃料供给。
最为优良的,基因血统。
……
……
兽人刀客的求救信号。
哥布林队长摘下眼罩,拿起手中的座机电话。
唔,他不是那种会随便把电话号码告诉别人的哥布林。
对,这里是哥布林队长,以及他的技术参谋铅笔,后勤部负责人钉锤,最后是小麦片—哥布林四人组的吉祥物。
什么,有活计需要他们去做?好,等他把睡眠眼罩摘下来换成战斗眼罩,穿好大衣戴上耳环再说。
嗯,史德瑞克,一名兽人刀客,求救地点是哈吉拉克冰原山脚下的旅馆。好,他们大概十五分钟赶到。
等等,队长他想起来了,史德瑞克,是不是他们第一次去冰原游乐场时,驾驶飞艇救下的那个?对,当时他们还救下了阿斯拉来着。
电话另一边传来胶布撕裂、高声呼救与拜托四人快些赶到的声音。
啊,队长他有印象了,劳烦他多问一句,史德瑞克具体需要他们去做什么?嗯,他还在听电话,费用的事可以稍后面议。
“什么?看小孩儿?不,史德瑞克,你疯了。”
“你想让我们接这种活?除非你在给我们的支票里装了头脑控制器。”
“再见,我认识你吗,我该认识吗?我不记得你是谁了。”
“等你不想让我看孩子时,我会记起你的,再见史德瑞克!”
哥布林队长将话筒收回木箱,他又该换个电话号码和电话卡了。还有,这都快到晚上了,甘比诺和卡莉普索他们去采个蘑菇,怎么还没回来?
“是谁打来的么?”
雷琳,阿斯拉与卡夫卡正进行着一场扑克对决。
“忘了这事儿吧,是个把我当成居家保姆的家伙。”
“他的电话绝对串线了。”
队长从钉锤口中接过螺丝刀,撬开话筒后将传输芯片拿出,丢入油灯焰心。
史德瑞克和那个叫安雅的小女孩过的如何,他才不会去关心。
队长宁可再去打十万头穴居牛头怪,也不要再看到一个难缠的人类孩子。
嗯,这杯开胃牛奶味道不错。